“掉钱捡钱分钱”骗完还侮辱女性 泉警方破获系列团伙
东南网-海峡导报12月16日讯(本网记者 郭冰德 通讯员 王盼阳 文/图)“这个团伙案,最严重是在实施诈骗之后,还对女受害人进行轮奸、强奸或者强制猥亵。”昨日下午,泉州鲤城警方对媒体通报了一个“掉钱捡钱分钱”系列团伙案,办案民警在介绍案情时如此称。
11月9日12时,泉州市鲤城区公安分局郊区中队接到受害人吴小姐报案称,其于当日中午11时许,在鲤城区浮桥街旧货市场外看到一名男子掉了一叠钱在地上,另外一名男子迅速上去捡起来,并以一起分钱为由将其骗至浮桥某中学边偏僻的龙眼树林内,随后掉钱的男子尾随到该处,并与捡钱的男子一起骗走其现金600元及山寨版诺基亚E66手机一部,之后两名犯罪嫌疑人又对受害人吴小姐实施了轮奸。
接到报案后,鲤城警方十分重视,立即组成专家组进行串并案侦查。在调查中,发现四川籍男子胡某勇、廖某虎有作案嫌疑。两人不但有“掉钱捡钱”方式诈骗的前科,在案发期间又在案发现场出现过,其中胡某勇是涉嫌同类诈骗的网上在逃嫌疑人。与他们一起有过诈骗案底的犯罪嫌疑人宋某、王某前等人,均有在泉州活动的轨迹,经对该伙人员一段时间的跟踪调查,发现这是一伙以胡某勇、廖某虎为首的专门以“掉钱捡钱”方式诈骗的犯罪团伙。
12月11日,警方在丰泽区云谷社区云松路某号抓获犯罪嫌疑人王某前,当日又在晋江市池店镇溜石村一租房抓获主要犯罪成员胡某勇。11日22时,又在晋江市池店镇某旅社抓获正在赌博的另外4名犯罪团伙成员廖某虎、宋某、杨某、胡某军(均为四川广安市人)。至此该团伙成员全部归案。
经过初步审查,该团伙6名成员全部为四川省广安市岳池县人,年龄均在30多岁,自今年6月份以来,采用分分合合的形式,用“掉钱捡钱分钱”的方式将受害人诱骗至偏僻地段,然后假称怀疑受害者捡到钱,要求其交出身上物品进行检查为由,骗走现金、手机、银行卡等财物,或者以要求用手机查询卡内余额为理由,骗得受害者密码,后领走卡内现金的犯罪手段作案。目前共交代作案20余起,涉案金额十多万元,其中5起的女受害者在诈骗过程中被嫌疑人轮奸、强奸或者强制猥亵。
“到现在仍有一些受害者因为某种原因没有报案。”办案民警表示,希望通过媒体呼吁其他未报案的受害者到鲤城公安分局刑侦七中队报案,电话:0595-22484110,联系人:叶警官、卓警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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