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提醒:理性刷卡消费 切勿恶意透支
本报讯 (记者吴毅君 通讯员吴东昱)年关将至,市民刷卡消费又现峰。刷卡付费固然方便,但也应理性使用,切勿恶意透支,否则就会触犯法律。截至目前,丰泽区检察院2010年共受理信用卡诈骗案件10余起,其中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案件占了近一半,而丰泽区检察院在2009年还未曾受理过类似案件,恶意透支信用卡犯罪呈上升趋势。
案件回放
女白领恶意透支 “刷”卡刷出诈骗罪
被告人陈某英今年36岁,大学本科的她原本是一名优秀的保险业务员,却因恶意透支被判刑。2007年12月,陈某英申办了一张信用卡。其后,她多次使用该卡消费,在无偿还能力的情况下,恶意透支银行14376.75元。银行多次向其催收,但至2010年7月24日,陈某英仍未将钱归还。2008年2月,陈某英以其丈夫小刘的名义再次申办了一张信用卡。其后,她又恶意透支银行32181.1元,分文未还。
直到面对警方讯问时,她才后悔不已,称“想先欠着,等有钱了再还”,殊不知这种行为早已触犯了法律。近日,她因涉嫌信用卡诈骗被丰泽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罚金2万元。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