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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起中心市区禁放鞭炮 不听劝阻将拘留
qz.fjsen.com 2011-01-05 07:50  曾绍洋 来源:东南网综合    我来说两句

今日起至3月15日集中整治

日前,市政府办公室发出通知,从1月5日至3月15日,中心市区将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专项行动,对违规行为依法从重、从严处理,并对举报情况属实者给予一定奖励。

据介绍,鲤城区、丰泽区和泉州开发区全境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集中统一整治行动将分组织部署和宣传发动、重点整治、总结巩固三个阶段进行。在重点整治阶段,中心市区各街道办事处将对辖区进行巡查,采取有力措施,严禁非法销售、储存、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对重点时段和婚庆丧事活动集中力量做好教育和查处工作。其中,在尾牙、除夕、元宵节前将分别进行一次统一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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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市区放鞭炮 今起将受罚

具体禁炮范围包括鲤城区、丰泽区全境和泉州开发区管委会所辖区域

东南早报讯(记者陈祥木)日前,市政府下发通知,2011年自1月5日起至今年3月15日,中心市区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专项行动。

据悉,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范围包括鲤城区、丰泽区全境和泉州开发区管委会所辖区域;严禁在上述禁止范围内生产、销售、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违者按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全市性重大庆典活动等特殊情况要在上述范围内燃放烟花爆竹的,由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决定按燃放地点、时间;拒绝、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本通告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

凡是存在违反“禁炮”规定行为的,相关部门除了坚决按照“禁炮”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燃放外,同时还将予以相应的处罚。凡是经劝阻不听,仍拒绝、阻碍执法人员执行公务,或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将严格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对当事人处以行政拘留,并处予罚款;造成火灾、爆炸事故等严重后果的,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对以暴力、威胁方法,拒绝阻碍执法人员执行公务,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

责任编辑:王秀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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