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代征垃圾处理费 去年没收到一分钱
生活垃圾处理费有水司代征和社区代征两种方式,但记者昨日采访中得知,社区代征存在困难。
泉州市公用局计财科负责人介绍,泉州市区的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从2009年开始实际征收,社区代征采取一年一收的方法。从往年征收的效果看,社区代征的效果很不理想。
2009年,泉州市区仅8个社区有部分代征垃圾处理费,征收最多的是鲤城区鲤中街道东门社区,才2000多元;最少的是丰泽区东海街道后亭社区,才18元。去年一年,泉州市区社区代征垃圾处理费的数字是零。
东门社区龚书记昨告诉记者,当年代征的垃圾处理费,主要是泉州农校宿舍的100多户住户没实行水改,征收中难度很大,住户中,有的房子出租,租户不愿缴纳,有的一次次找不到人,找到了也以各种理由搪塞,最终只有1/3的住户缴费。
鲤城区鲤中街道新峰社区相关负责人则表示,社区内未水改的居民没几户,按市里规定的8%的提成,提成的费用还不够跑腿,没有积极性,现在没有专人负责这事,也没去征收。
鲤城区的促进社区相关负责人则表示,征收垃圾费的专用发票早就用完了,也没接到上级有关部门新的部署,加上征收难度大,现在没考虑这项工作。丰泽区华大街道城东社区居委会的魏主任则称,往年有尝试过,一户都收不上来。
就此,泉州市环卫处郑主任介绍,社区代征的生活垃圾处理费,使用财政统一的定额票据,今年的征收方法与往年一样,主要依托社区征收。
此外,按物价部门的规定,外来暂住人口的垃圾处理费征收标准为每人每月3元。这一块费用的征收,更是难上加难,按泉州市公用局计财科负责人的说法,基本上都无法征收。
有市民提出质疑,该收的无法征收到位,是不是造成了垃圾处理费征收中的不公平?该负责人表示,将会研究对策,想办法改变社区代征成效不明显的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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