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作
“老大”身兼多职 发展多个下线
今年37岁的丁某鹏,被列为第一个被告人。
据指控,2009年以来,丁某鹏伙同丁某照等人,在泉州各地利用手机、记录本、电脑、银行卡等物品,采取分级代理的方式,利用“龙珠六合彩赌博网站”(以下简称“龙珠网”)开设赌场。据查明,仅在2009年至12月17日至2010年1月20日案发,“龙珠网”累计接受投注金额1.8亿余元。
站在庭上,对于如何作案、获利多少等问题,丁某鹏以“时间太久,记不清”、“在公安的供述为准”等来回答。
然而,作为此案的“老大”,丁某鹏身兼多职。2009年,丁某鹏通过香港人“阿志”(另案处理)非法获取“龙珠网”,并采取总公司、股东、总代理、代理、会员分级负责发展下线开设赌场的方式,在泉州地区收取下线投注进行非法赌博活动。
丁某鹏负责“龙珠网”总公司(下设7个股东,账号分别为“aaa”、“bbb”、“ccc”、“ddd”、“eee”、“hhh”、“jjj”)的赌博收注、对账、结算等;并以“eee”、“jjj”股东的身份,发展和收取下线人员的赌博投注,牟取暴利。
丁某鹏以“eee”线盈利额的1%为抽成,利用账号e550044进入“龙珠网”股东区财务报表页面,使用户名为丁某鹏、陈某祖等的银行账户负责对“龙珠网”内的来往账目进行收账、付账、转账。丁某鹏还作为“eee”线股东,以下线会员总投注输赢的10%作为盈利,自己发展总代理被告人林某勇等人,其中在2009年12月17日至2010年1月20日,账号“eee”共投注总额5374万余元。
作为丁某鹏下线,林某勇从2009年11月16日至2010年1月20日,共接受投注总额累计183万余元。被告人蔡某强是林某勇发展的下线。被告人欧某峰发展王某峰、陶某波作为下线。欧某峰一个人忙不过来,还以每个月2000元至3000元的工资,雇佣李某东帮他操作盘口。
通过一个发展一个的方式,参与赌博的人像滚雪球般,越来越多,赌资也越来越大。
- 2011-02-23为抓赌博电玩 派出所所长穿10年前高中制服潜入
- 2011-02-20无锡“钻石富二代”神秘失踪 澳门豪赌输15亿
- 2011-02-12为降低赌客中奖机率 女组头养乌龟让赌客全杠龟
- 2011-02-10特里被曝决心戒赌只因输惨? 已注销所有赌博账户
- 2011-01-24阿嬷迷上麻将欠百万赌债 听到催钱电话就发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