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工业企业分离物流业务
“这些奖励政策惠及到管理创新、规模扩张等多个方面,都是为了扶持、鼓励物流企业打好基础,抓住时机转型,做强做大。”上述负责人表示。
据悉,为了推动整个晋江市物流业的发展,《意见》除了给予物流企业奖励,还致力于将外流的物流业务吸引回晋江,并鼓励工业企业分离设立物流企业。“对自有营运车辆总载质量200吨以上、年纳税50万元以上且载质量、纳税均有增长的公路货物运输企业给予奖励;对工业企业由自运车队分离设立的物流企业,自分离之年起2年内,每年参照相应标准予以奖励。”
“这两条措施是站在全产业的角度来考虑的。第一条比以往加大了奖励力度,以吸引挂靠外地的车辆回流。第二条是根据晋江的产业情况而定的,晋江许多大企业都有自己的仓储和车辆,我们鼓励他们将物流服务外包,助力全市第三产业的发展。”上述负责人解释道。
此外,为全方位推动第三产业的发展,《意见》还对在晋江设立的货代、船代等物流中介服务机构,参照相关政策给予补助;对有重点示范带动作用的国际知名物流项目予以重点扶持。
全方位扶持 服务业启动新五年规划
为进一步优化服务业发展环境,扶持传统服务业转型升级,加快培育发展现代商贸、电子商务、旅游产业等现代服务业形态,促进区域产业结构调整、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晋江根据国家、福建省有关加快发展服务业的政策文件精神,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关于推动服务业跨越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本地设销售中心可获奖励
《意见》将去年出台的《鼓励设立企业销售中心扶持办法》纳入,对在晋江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年纳税30万元以上的企业销售中心(或贸易公司、贸易机构,不含餐饮、住宿、娱乐业及商场等,下同)给予多项政策。符合条件的企业,相关部门将安排专项资金给予奖励,用于支持其开展品牌推广、市场拓展、科技研发、人才引进等活动。
“这是政府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促进产业结构调整的又一重要举措。此举有利于整合吸纳商贸销售环节税收的集中缴纳,吸引税源回流和防止税源流失,培植壮大地方税源,增加地方财政收入。”参与政策制定晋江市财政局和晋江市商务局相关负责人均表示。据悉,扶持办法采取备案登记制度。欲享受政策的企业销售中心需前往晋江市商务局商贸一科申请备案。
除了企业销售中心有机会享受政策,在晋江市内举办大型订货会、发布会等商贸营销活动,且达到一定规模的企业,也能享受政策扶持。与上一轮政策比起来,补助大型企业营销活动的政策门槛提高,补助标准有所调整:200—1000人的补助5万元;1000—1500人的补助8万元;1500人以上的补助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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