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育发展现代商贸业
《意见》还加大力度培育和发展现代商贸业,提高总部在晋江的连锁经营企业的认定门槛和奖励标准。
这包括,对年销售额超3000万元、纳税超100万元以及年销售额超5000万元、纳税超200万元的新办大型商贸企业,分别一次性资金奖励;对总部设在晋江、投资总额300万元以上、企业所得税在晋江汇总缴纳、门店总数10个以上或加盟店总数30个以上的连锁经营企业,给予一次性资金奖励,之后每新增1个门店或1个加盟店均有奖励;对获得国家级、省级标准化农产品批发市场、农产品流通企业、商贸流通龙头企业、商业重镇、商业特色街、商业示范社区等称誉的商贸流通企业或社会团体,分别给予一次性资金奖励,奖励标准较上一轮政策提高。
此外,有关部门还将每年评审认定20栋“重点培育商务大厦”,对入驻经营、且年纳税额20万元以上的商务机构给予参照享受 “企业销售中心”新增纳税奖励政策。对其中以购买房产方式入驻自主经营、且一次性购房面积达200平方米以上的商务机构,按相关政策给予补助。
扶持推广电子商务应用
金融危机期间,为帮助企业拓展国内外市场,推动晋江电子商务应用和国际贸易信息化进程,晋江市修订出台了《关于加快建设中国国际电子商务应用重点城市的若干意见》的扶持政策。政策的出台帮扶数千家企业率先步入了网销时代。今年,扶持推广电子商务的应用仍将是晋江的重点工作之一,相应的扶持政策有增无减。
《意见》表示,对在晋江依法设立、年纳税额超100万元的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或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平台(第三方支付平台),每年参照相应政策予以奖励。对建立独立电子商务平台、创新营销模式的工商企业,按其平台建设实际投入10%的比例给予补助,最高限额30万元;其中,将电子商务业务分离设立电子商务法人机构的,追加奖励20万元。
“现在晋江已经迎来了电子商务的蓬勃发展期,我们鼓励企业通过这种新贸易渠道,积极拓展海内外市场。通过电子商务平台,企业能及时地获得更多的市场动态信息,从而赢得更多的合作机会。特别是对于资金实力有限的中小企业而言,无疑是个很好的选择。”晋江市商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吴道淼 刘莹莹 黄小环 罗丽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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