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防范
慎买
夫妻正离婚的房子
安川的购房经历,实在太累人了。细细剖析,可看出,主要原因是卖方夫妇正在离婚,给房子产权归属种下了很多不确定因素。那么如何购买夫妻正在离婚的房子,才能尽量避免风险,换得心安呢?早报法律顾问团成员、泉顺律师所律师陈适平对此进行了分析:
对普通市民而言,买房是人生头等投资大事,应慎之又慎,如果是正陷于离婚纠纷中的房产,要特别注意是否存在故意转移财产、是否会因离婚纠纷而引起的产权不清、交付与过户困难等问题,而对于售房者的为人、品质、职业、负债等详细情况,最好亦应事先了解清楚,并有所选择。
其次,在购房意愿未完全确定、有关房产的上述问题未核实之前,务必克制自己的购房冲动,慎重支付定金,以免造成定金损失。
其三,在合同洽谈及签订过程中,务必尽量让合同条款全面、细化、明确。具体而言,一是合同主体须适格、明确,特别不能遗漏共有权人(比如夫妻双方的共有房产,夫与妻均应列为合同一方并让他们都签名);二是对于房子的现状、付款的方式、期限、房产交付与办理产权过户的日期、房内的家具电器(如果有的话)、水电、物业管理费、公共维修基金的交接、违约责任等都应在合同中约定明确,防患于未然;三是最好不要签订“阴阳合同”(即双方私下签一份合同,办理过户手续时在房地产管理部门签订另外一份不同的合同)。如果为了某些便利,不得不签的时候,亦应尽量使两份合同在权利义务责任等方面的约定相对一致,以免引起两份不同约定的合同的“打架”。
其四,对于夫妻正处于离婚纠纷中的夫妻共有房产,最好等法院判决或夫妻以其他方式确定房产归属之后再买,以免产生合同与判决或以其他方式确定的权属不一致而产生的权属主体不明之纠纷;如果确实要买这类房产,亦应自始至终与夫妻双方共同签订买卖合同,并留一定比例的购房款待房产交付、过户后再付,以起到制约作用。
当然,依法成立的有效房屋买卖合同是受法律保护的,买卖双方均应本着诚实信用之原则适当、充分地履行合同,千万别随意违约,以免因小失大,偷鸡不成反蚀一把米。另外,如果对合同条款不甚清楚,最好事先征询一下相关法律人士,不能随便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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