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主管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办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泉州频道> 泉州民生> 城事要闻 > 正文
安溪凤城后楼菜市场部分肉摊未公示检验检疫单
qz.fjsen.com 2011-05-28 08:47  俞志村 董加固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海都网—海峡都市报讯(本网记者 俞志村 董加固 ) 昨天上午,读者陈先生反映,安溪凤城后楼菜市场,有很多猪肉摊位没有检验检疫标志。

记者接报赶到,看到50来家的肉摊,还剩下30多家,桌案上还摆放着一些未卖完的牛肉、猪肉。摊主未将营业执照和检疫单置于醒目位置。

记者以顾客身份,向猪肉摊主买肉,翻看肉的表皮是否有检验检疫合格的“大红章”。但因肉被切成小块,无法查实。随后,记者向多家肉摊察看“检验检疫单”时,他们无法提供。

安溪工商局的执法人员也赶到现场执法。这些猪肉摊主都有个体营业执照,但有四五家无法提供检验检疫单。其中一家声称自己的肉快卖完了,把检验检疫单扔掉了,另外的则称被订购的酒家、酒楼拿走了,“现在酒家、酒楼担心被查,所以硬要拿走我们的检验检疫单,这些是我们的大客户,我们只好照办”。

对此,执法人员称,25日至26日,食品安全督察组到安溪各大农贸市场检查,确实发现检验检疫单被酒楼拿走的情况,督察组人员要求肉摊主向酒楼索要票据,写明单据被拿走,以便执法部门溯源追查。执法人员称,他们下周将会及时妥善处理此事。而那家声称把检验检疫单扔掉的肉摊主,执法部门将作进一步调查。

昨日,安溪工商局有关负责人称,为做好食品安全工作,他们近期与县食安办协调,聘用488个食品药品质量安全协管员,基本是由村干部组成。通过培训、考核,他们可以在食品安全方面,与有关部门配合,发挥作用。此举在泉州市属于首创。

责任编辑:房小奇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点击排行
关于东南网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本网·律师严正声明 - 友情链接 - 网上订报 - 给我留言 - 投稿邮箱 -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8-2010 fjnet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东南网授权法律顾问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福州分所 许水清 律师 电话:13809520738
本站职业道德监督电话:0591-87079320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电话:010-88650507(白天),010-68022771(夜间)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