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海峡都市报7月1日讯(记者 林继学 谢明飞) 昨天上午,洛江区万安街道万福社区的景明花园小区,业委会雇来10名保安,想要接管小区。可是,这10名保安被物业人员挡在门口。
此前,业委会因不满物业聘请无证保安,组织业主投票后,决定解聘物业公司。而物业表示,他们进驻后,前后投入近10万元建设小区的基础设施。如果投票等程序合法,他们可以离开,但起码得向业委会要回这些前期投入的钱。
双方僵持不下,还请来律师。目前,此事已上报给洛江建设局和万福社区,等待有关部门组织协调。
保安无证上岗业委会欲解聘物业
洛江区景明花园位于泉州市区安吉路旁,总建筑面积近4万平方米,共有350户。2007年10月,业主开始入住。2010年3月,小区成立业委会,与前期物业自行解除合同。经过招投标,2010年5月1日起,洛江区朝阳物业公司接管景明花园,并于7月19日与业委会签订为期5年的物业管理合同。
昨天,业委会负责人林进兴说,他曾摸底调查,发现小区里除了保安队长外,其余大部分保安均没有保安证,且没有经过专业培训;另外,保安中60岁的1人,50岁及50岁以上的7人,不仅年龄偏大,而且素质偏低。同时,林进兴还提出,物业公司收取了小区公共场地的广告费用。
今年5月11日,业委会向物业公司提出整改意见。物业虽进行相应调整,但业委会仍表示不满。5月15日,业委会开会决定,让业主对朝阳物业公司的去留进行投票。“我们采用入户投票方式,130多户业主居住在小区里,每一户我们都去敲门投票。还有200多户没住在小区里,我们找到其中的21户业主,让他们投票。其余的业主,我们都用快递把选票寄给他们。”
截至昨日,业委会共收回246张票,其中,233票赞同解聘物业,11张弃票,还有2张废票。“赞同解聘物业的票,超双过半,业委会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林进兴说,6月23日,业委会请律师发函给物业公司,告知将于6月29日起解除合同,物业公司应于次日上午10点,做好移交准备工作。
前期投入近10万物业向业委会讨钱
“业委会怎么可以把物业请进来,等人家投钱建基础设施后,就赶走。”昨天,洛江区朝阳物业公司总经理董先生说,去年5月刚入驻小区,物业公司就为小区添置、维护设施花了近10万元,这些应该由业委会出资。
“业委会的投票是否公证,是不是有存在代签的情况?”昨天,董先生对业委会超双过半的投票公正性表示质疑。不过,他表示,如果投票等程序均合法,业委会想解聘,他们也不会赖着不走,但是,“物业公司入驻时花费的近10万元,应由业委会承担”。
对此,业委会聘请的律师——福建厦门联合信实律师事务所泉州分所律师廖逸的看法是,建议主管机关出面主持协商,促成业委会与物业公司双方平稳移交;债权、债务可以等过后再坐下来协商要如何承担。
而物业公司的顾问律师——福建致理律师事务所蒋宏斌律师表示,业委会提出的意见,理论上是可行,但是实际上很难操作。因为进行移交后,业委会不是一家企业,物业公司将很难通过法律程序要到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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