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海峡都市报7月13日讯(记者 谭青) 在接受了10多天的治疗后,刘小四昨日从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出院,他的右眼完全瞎了,从此再也看不到东西。
刘小四是开环保洁工程有限公司的清洁工,6月28日,他在晋江西园垃圾转运站倒垃圾时,转运站的卷帘门出故障,他出手帮忙,不料一块铁块从门上掉落,正好砸在他右眼上。
然而,更令刘小四感到伤心与一筹莫展的是,对于他的眼睛失明,他所在的公司和转运站的上级单位青阳环卫处均称,不予赔偿。
帮忙修卷帘门不幸砸坏眼睛
刘小四告诉记者,自己是安徽人,今年36岁,在开环保洁工程有限公司上班,主要工作就是将晋江市标至晋江双沟桥路段的垃圾桶清理装车,然后运至西园垃圾转运站倾倒。
6月28日早晨,刘小四到转运站倾倒垃圾,正好遇到转运站的卷帘门出现故障,一直拉不上去。转运站的工人李再明就让他帮忙。他站在门下鼓捣,李再明拿个梯子在上边查看门的滚轴。这时,突然一铁块砸下来,砸中他。“当时只知道头被砸了一下,然后到医院醒来时才发现自己的眼睛什么都看不到了。”刘小四说。
而采访中,李再明告诉记者,当时刘小四比较急,要急着去修车,自己就让他一起过来修门,不料被一铁块砸中,导致失明。
赔付:公司与环卫部门都表示不会赔付
刘小四说,虽然公司有给他买保险,可以报销医疗费用,但他伤残造成的损失,却无法得到赔付。
刘小四说,自己有4个小孩,妻子又丧失劳动能力,现在自己又瞎了,生活十分窘迫。他认为,误工费、伤残费用等,转运站所属的晋江市青阳环境卫生管理处理应给予赔偿。
昨日,记者来到该管理处,管理处一位姓张的副主任表示,对刘小四的遭遇,他们表示非常同情。目前,还是要求刘小四先行治疗,管理处到时候会给予相关的慰问。但由于刘小四并非管理处的员工,管理处无法赔付伤残费用等,而且管理处的财政属于政府,不可能随便进行赔付。如果一定要进行赔付,刘小四可以找到相关的法律依据,前来管理处索赔。
“帮转运站修门不属于公司范畴的工作。”开环保洁工程有限公司一姓林的负责人告诉记者,公司不会赔付刘小四伤残费用,具体情况还在进一步协商处理。
律师:如果应邀帮忙被帮忙方要担责
泉州义全律师事务所的康碧信表示,事故发生时,细节十分重要。一般而言,工伤是在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因工作原因受伤。当时,如果刘小四遇到卷帘门故障,而这又影响他倒垃圾,他主动前去修理,这也属于工作的延续,应当视为工伤。但如果是转运站的工人提出要帮忙,刘小四前去修理,这属于帮工性质,无论是有偿帮工还是无偿帮工,被帮忙一方都要承担责任。而责任大小,又需要依据事发时刘小四的操作问题而定,是否操作得当,是否存在危险行为。所以整个事件十分复杂,当事人刘小四可通过司法途径,向相关单位索赔。
对于此事,晋江市劳动局法制科工作人员表示,此类情况当事人可以前来申请处理。是否属于工伤,谁该赔付,涉及细节,劳动局要通过调查细节才能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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