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 (记者柯丽娟 实习生杨明)昨日,记者从泉州市环保局获悉,从7月18日开始,泉州将全面开展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俗称“黄绿标”)核发工作。
全市设立12个核发点
去年9月份,泉州市就开始对营运车辆核发环保标志。
此次,范围将扩大到所有在泉州市注册登记或外地长期驻留泉州市并持有效牌证的机动车,摩托车、轻便摩托车、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暂不发环保检验合格标志。计划从2011年7月18日起,到2012年年底完成全部汽车的首次核发。相关数据显示,从去年9月份至今,环保部门已经核发了11903张的环保标志,其中“绿标”8740张,“黄标”3163张。
为方便市民申领黄绿标,市环保局在全市设立了12个环保标志核发点,这几个核发点都设立在机动车检验机构里。虽然目前对环保合格标志的申领还是采取“自愿”的原则,但是环保部门还是希望市民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申领,而有关环保标志核发的信息,市民可以从泉州市环保局网站查询。
可以不用开车来办理
“申领‘黄绿标’,可以不用开车过来,只要带上有效证件就可以了。”市环保局污控科蔡天从科长说,新购置机动车凭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以及机动车购置发票原件与复印件申领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在用非营运机动车要带上机动车登记证、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而营运车辆还需要出具机动车排气污染检测合格报告原件。
车辆较多的单位(含本单位及雇员车辆)可以预约集体办理,到时可以到泉州市环保局网站上下载集体申领表格,填写完后再指派一人将所需的材料送到核发点申请集中办理。
无标志将来不得上路
2010年12月29日,泉州市环保局和泉州市交警支队联合发布了《关于泉州中心市区逐步实施限制高污染汽车通行的通告》,自2012年1月1日起实施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自2013年1月1日起在中心市区禁止未取得绿色环保合格标志的机动车辆通行。
实施限行后,黄标车不能进入限行路段、限行区域通行;未持有有效环保标志的本市汽车不能上路行驶。没有环保标志的外地汽车不能进入高排放车限行路段、限行区域通行。同时,今后泉州市将随着机动车排气污染控制的需要,不断扩大限行区域。2011年7月1日起,要符合国家第Ⅳ阶段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机动车才能上牌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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