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管困局:业主反馈各种“最” 我要我的业委会
qz.fjsen.com 2011-08-14 10:11 来源:泉州网-东南早报
我来说两句
主管部门:
业主需要主人翁精神
泉州市住建局与丰泽区建设局有关人士都表示,他们鼓励业委会在成立后用招投标方式或者由业主决定谁来当小区的“管家”。
市住建局有关人士说,“目前,中心市区到住建局备案的物业公司,只有不到百家,数量还是偏少”。作为主管部门,对于小区物业主要还是业务层面的指导。
业主参与物业管理的意识不强,业委会成立数量较少,这都是物业管理存在的问题。“其实很多规范的物业公司是希望小区里成立业委会的,业委会就像一座桥梁,沟通业主和物业双方,业主和物业双方应该明白,多少费用对应何种服务等级都是明文规定的,业主需要有真正的主人翁精神,应该具备为服务买单的意识。”
代表委员:
沟通协调按章办事
早在今年泉州“两会”期间,泉州市人大代表、安溪县城镇工业联社副主任刘远明就深有感触——生活中,其实每一个人都是业主,“物业和业主有摩擦是很正常的,关键是需要沟通协调,当然也离不开按章办事”,小事情业主和物业之间化解,大问题的可上到社区、街道、建设部门,层层解决。
刘远明指出,现在出现的很多物业和业主的纠纷归结起来大体都是业主埋怨没得到优质的管理,物业抱怨没有收到应有的费用,“其实物业和业主是服务与被服务关系,这本身也是种买卖,大家应该要有这种共识”。
泉州市政协委员王林苹也和刘远明有同样的想法,“物业和业主之间还是得沟通与信任”,她同时认为,如果矛盾实在无法化解,那么像业委会与业主维护自己的权利,比如换物业,也不失为一种解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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