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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安市一块“乌龙地”连遭附近朴二村村民捣乱
qz.fjsen.com 2011-08-16 08:07  谢向明 史国亮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朴三村:有待调查

昨日下午,朴三村村委会吕主任在回复记者电话中说,永顺公司当时同时购买了朴三、朴二两村共几百亩的工业用地,因为朴三村占地较多,永顺公司将一系列的文件均交由朴三村村委会处理,“地块大小不一,盖了几十个章”。

他说,当时文件中是否混入了关于朴二村这块用地的文件,还需要调查。“不可能合伙篡改文件”,他说,如出文件中有错误,只有两种可能:一是,申请方永顺公司伪造了公章;二是,文件中出现了其他错误。

国土局:属正当申请

南安市国土局地籍科林科长说,2007年6月永顺纺织实业有限公司申请土地证,国土局受理单位于同年7月在申请地段周围以及村庄各处贴出公告,限在一月内,搜集意见。在没有提出异议的情况,同年9月,永顺公司拿到了土地证。

据林科长介绍,这五亩土地最初是政府征地并提供给外商投资建厂使用的,永顺公司在茂盛公司基础上拍到了该块工业用地,按照相关国土资源的相关规定,理应在拍得地上建筑的同时,一并获取土地的使用权。因此,之后,永顺公司按2007年的标准缴纳了相关费用,并于同年向国土局提交了申请,获取了土地使用权。

他说,至于18年前的《批复》中称“……该地必须按批准项目进行建设,不得改变用途,私自转让、出租或改建民房。公司停止后,土地使用权收归集体”的一段话,是1993年至1998年的此类文件中的提示内容,是应对多样经济发展的一点“瑕疵”。土地在投入使用的期限内,原公司方因停止,致使土地等相关配置由政府交付给另一方企业,该企业还是有权对该块土地进行申请。

至于“文件篡改”一说,他表示事件已进入法律程序,还需要进一步的调查。

责任编辑:谢玉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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