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10月底前全面启动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 今明两年先行试点总额预付和按病种定额付费 惠安晋江安溪列入试点
本报讯 (记者张珺 王晓)来自福建省卫生厅的消息,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将在今年10月底前全面启动,今明两年先行试点的是总额预付费制度和按病种(组)定额付费制度,福建省计划今年在省内一半以上的县(市、区)建立新农合普通门诊总额预付制度。
据介绍,福建省即将实施的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主要包括总额预付、按病种(组)定额付费、按人头付费、按床日付费等。2011年—2012年全省主要开展前两种支付方式改革,并鼓励各地进一步探索实行按人头付费、按床日付费等其他方式改革。我市惠安、晋江、安溪将作为泉州的试点县(市、区)探索实行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其中,惠安县已经率先探索总额预付制。
所谓普通门诊总额预付,即根据参合人数、年均门诊总人数、次均门诊费用等标准,测算一年内医疗机构门诊应有新农合统筹基金补偿的额度标准,然后按月预拨给医疗机构由其包干使用,超过额度的费用由医院自己承担。
住院按病种(组)定额付费,则是指新农合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充分协商,合理确定若干病种(组)定额支付标准,对参合农民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期间所发生的医药费用,按照协商确定的金额来确定,并设定一个最高额度,这种方式下,新农合基金按一定标准补偿、患者按一定比例付费,即使诊疗费用超过限额标准,也无需个人承担。
按照省里的统一部署,各地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试点不迟于10月底全面启动,其中新农合门诊总额预付工作在9月底前启动。据悉,今年门诊总额预付改革的医疗机构为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及符合条件的村卫生所。住院按病种(组)定额支付改革的定点医疗机构为县级医院。
省卫生厅已组织专家研究确定了肺炎、急性支气管炎、急性阑尾炎等24组县级医院的常见病、多发病种(组)。各地将结合实际选择其中的10个—15个病种(组)作为本县住院支付方式改革的实施病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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