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陈玉珍)从今年秋季起,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资助政策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中职一年级所有正式学籍学生都可免学费。
根据省财政厅、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日前出台的《关于扩大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政策覆盖范围实施办法的通知》,免学费政策实施范围为:在福建省境内,经政府有关部门依法批准设立,实施中等职业学历教育的各类职业学校,包括公办和民办的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和高等学校附属的中专部、中等职业学校等。
从2011年秋季学期起,福建省按所处年级不同和接受教育形式不同分别确定各年级的中职免学费政策实施对象。三年级(指顶岗实习学年,包含二年制二年级)免学费实施对象:经认定顶岗实习困难专业的正式学籍全日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二年级免学费对象(不含二年制二年级学生):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涉农专业学生(含非全日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二年级全日制非涉农专业在校生的6%比例评审确定;一年级免学费对象:所有接受中等职业学历教育的正式学籍学生,包括全日制、非全日制所有专业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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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职校免学费补助标准确定 全日制省属校生三年分别补助4800元、3200元、3800元
东南网-石狮日报9月19日讯(记者 许小雄)福建省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补助标准日前确定,今年秋季入学的一年级全日制中职生,三年的补助标准为:省属学校由省级财政按每生每学年为4800元、3200元、3800元补助。
据悉,从2011年秋季起,继续扩大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资助政策覆盖范围,在原有涉农专业及全日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的基础上,进一步将中职一年级所有正式学籍学生纳入免学费范围。
免学费政策实施对象:从2011年秋季学期起,按所处年级不同和接受教育形式不同,分别确定各年级的中职免学费政策实施对象。三年级(指顶岗实习学年,包含二年制二年级)免学费实施对象:经认定顶岗实习困难专业的正式学籍全日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二年级免学费对象(不含二年制二年级学生):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涉农专业学生(含非全日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二年级全日制非涉农专业在校生6%的比例评审确定;一年级免学费对象:所有接受中等职业学历教育的正式学籍学生,包括全日制、非全日制所有专业学生。
免学费补助标准:对符合免学费政策条件的全日制学生,涉农专业免学费财政补助资金标准每生每学年2400元;非涉农专业省属学校学生补助资金标准2600元;非涉农专业省属以外其他学校学生省定财政补助资金标准2100元。对今年秋季入学的所有一年级全日制中职学生,在读三年的补贴标准为:省属学校由省级财政按每生每学年分别为4800元、3200元、3800元补助;省属以外学校省定财政补助标准分别为3600元、3000元、3200元。
对符合免学费政策条件的非全日制学生,省属学校财政补助标准每生每学年1200元;省属以外其他学校补助标准1000元。
来源:石狮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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