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以高利息小额“融资”
再贷1000万不还了
2009年4月,一次聊天中,林某滨告诉卓某,自己与南安一家合作社合作,专为企业办理转贷业务,收入不菲,“当时林某滨提出高额回报,让我入伙,我就应了下来”。
卓某回忆,起初,林某滨只向其提取小额短期借贷,约定利息从4分到5分不等,而林某滨每次都能依约如期还款。就这样,半年多的时间里,双方合作约10多次。为满足林某滨越来越高的借贷需求,卓某也逐渐发展了更多的集资对象。
卓某回忆,去年1月,林某滨以福州、厦门和泉州多家企业急需用款为由,向其一次性借贷1000万元,这是双方合作“融资”中最大的一笔。但令他失望的是,自去年8月起,林某滨就再也不还钱了。
卓某说,截至去年8月10日,林某滨仍欠他本息共计4000多万元没还。他随即展开密集催讨,但总被林某滨以各种理由推脱。今年2月,林某滨还对卓某说,所借钱款已经投资至武汉某房地产开发项目,并拿出两份合同书作证。
但当卓某拨通合同书上标注的律师的电话时,对方称并未代理此事,也没有为这份合同做过见证,合同是伪造的。得知真相后,卓某立即报警。
涉嫌诈骗被批捕
案情仍在侦查中
今年3月,林某滨被南安警方刑拘,4月22日,南安市检察院正式对其批准逮捕。
警方侦查发现,林某滨今年30岁,南安石井人,已婚,育有一女,和父母共同生活,父母均以卖面线糊为生。林某滨大学毕业后就进入南安警方供职,先后在翔云派出所和乐峰派出所工作。警方介绍,案发前,林某滨只是乐峰派出所一名普通的民警,并非他所吹嘘的“副所长”。警方另查明,2007年6月22日至2008年10月2日,林某滨还伪造结婚证、一本国有土地使用证、两本房产证,先后9次骗取南安人黄某365万元,至今未还。
南安警方初步统计,林某滨涉及诈骗金额共2000多万元,计入利息可能高达4000多万元。由于案情重大,南安市公安局提交起诉意见书后,南安检方依照相关规定将此案移送至泉州市检察院审查。
相关人士透露,由于在警方侦查过程中,林某滨始终没交代诈骗款项的具体去向,造成该案事实不清,证据也存在瑕疵,因此该案被市检两次退回补充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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