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主管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办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泉州频道> 泉州时政> 科教文卫 > 正文
教育厅发出通知:福建省将严查不合格校车上路
qz.fjsen.com 2011-10-19 09:19   来源:东南早报    我来说两句

早报讯 (记者赖劲松)昨日,福建省教育厅发出通知,要求全省立即开展一次大检查,严查不合格校车上路。

教育厅要求,全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主动联合公安交管、交通运输等部门对各地各有关学校(特别是民办幼儿园)贯彻落实省里下发的文件,对校车整治情况进行一次大检查,严查不合格校车上路。要及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督促整改并通报,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和问责制。

省教育厅规定,各学校须对每一辆校车都及时进行校车登记、及时进行日常维护和检验、及时喷涂(张贴)校车标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校车管理台账。坚决制止未登记、未检验、未喷涂(张贴)标识和超载的校车上路运营。

各地各学校要进一步加强学生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反复告诫学生不乘坐超员校车和无牌无证、超载等非法营运车辆,自觉抵制交通违法行为;要告诫家长不租用、雇佣未经备案、登记,有安全隐患的车辆接送子女上、放学;要广泛发动师生及家长举报“黑校车”和其他非法营运行为,对发现校车超员超速和未进行校车登记的车辆或非法营运(即“黑校车”)集中运送学生,以及其它危害学生交通安全情形的行为或隐患,要立即制止并及时报告辖区公安、交通、教育主管部门和乡(镇)依法严肃处置。

责任编辑:谢玉妹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点击排行
关于东南网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本网·律师严正声明 - 友情链接 - 网上订报 - 给我留言 - 投稿邮箱 -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8-2010 fjnet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东南网授权法律顾问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福州分所 许水清 律师 电话:13809520738
本站职业道德监督电话:0591-87079320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电话:010-88650507(白天),010-68022771(夜间)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