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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首个海外在逃犯自首 判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qz.fjsen.com 2011-11-12 07:58  陈世国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海峡都市报11月12日讯(记者 陈世国 通讯员 林辉煌) 同犯最高被判刑10年,石狮男子施某达,前日一审在石狮法院获轻判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为何有此大差异?原来,他是在清网行动中,泉州首个海外回国自首的逃犯,为了鼓励逃往境外的逃犯主动回国自首,公检法各部门协调作出此判决。

1997年7月,时年39岁的施某达,伙同高某、王某等人,谎称有走私中华烟出售,浙江义乌人吴某信以为真来到石狮,施某达等人以验资为名,骗取了吴某19.8万元。

案发之后,同犯王某和高某落网,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和6年,施某达则一直潜逃在菲律宾。

清网行动期间,今年8月,施某达表示愿意自首,回国向石狮警方投案,并退赃款2万元。案件进入法院审理阶段,尚有案犯在逃,施某达主动将案件涉及的另外15.8万元(高某和王某已各退1万元)补齐退赃。法院审理认为,施某达当时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罪,由于其投案自首,主动退赃,并有基层组织愿意帮教;投案后,施某达表示将配合警方,以自身为例,动员其他境外逃犯主动回国投案自首,故可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责任编辑:谢玉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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