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主管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办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泉州频道> 泉州民生> 城事要闻 > 正文

收容教育创新感恩励志当先 传统文化情撼失足女子

qz.fjsen.com 2011-12-11 10:46   来源:泉州晚报    我来说两句

感恩教育 找回她们“痛失”的亲情

“回去后先陪姑姑过个年,再去找个工作,我会做衣服。”展望即将到来的新生活,女学员小丽(化名)显得很兴奋。2012年1月15日,将是她经过半年收管、走出市收容教育所的日子。

小丽是惠安县螺城镇人,今年19岁,4岁时父母过世,此后,她就随着奶奶过日子。奶奶去世后,她被托付给姑姑。但小丽认为姑姑只疼自己的孩子,感觉无人疼爱的她先是在KTV坐台陪酒,后在“姐妹们”的怂恿下出台,最后到桑拿店“上班”。今年7月15日,她被抓了。小丽说,进了收容教育所后才发现姑姑其实是爱自己的,“今天看到大导演给老妈妈洗脚,我想回去后也要给姑姑洗脚,表达我的感恩之情。”

励志教育 重塑她们的生活目标

在女学员小惠(化名)心里,赚大钱是她的目标,“一个月赚2万元”至今是她对自己的要求。小惠24岁,漳州龙海人,今年9月进入市收容教育所。在与记者的交流中,她充满了拘谨和介意,但还是一把鼻涕一把泪地说出了自己心中的痛。她虽然曾当上工厂的管理人员,每月工资有2300元,但她还是很不满足,最后,走上了歧路。

交谈中,小惠反复强调“一个月要赚2万元”、“没脸回家”。吴女士认为,小惠要走出这段过去还有很长的一段路,他们将坚持用传统文化、励志精神教育、感化这些失足女。 □本报记者 黄雅珊

责任编辑:谢玉妹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点击排行
关于东南网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本网·律师严正声明 - 友情链接 - 网上订报 - 给我留言 - 投稿邮箱 -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8-2010 fjnet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东南网授权法律顾问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福州分所 许水清 律师 电话:13809520738
本站职业道德监督电话:0591-87079320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电话:010-88650507(白天),010-68022771(夜间)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