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城区分期实施肉品追溯制 肉品凭追溯卡销售
本报讯 (记者陈凌鹭)近日,市政府发布通告,决定在泉州中心城区(鲤城区、丰泽区、洛江区河市屠宰场)实施肉品质量安全信息可追溯系统建设(以下简称肉品追溯系统)。
中心城区先运行再推广
泉州中心城区实施肉品追溯系统建设的范围东至东海湾,西至江滨北路西段,南至江滨北路南段,北至北清东路、少林路、东湖街、坪山路、桃花山。该系统在中心城区运行成熟后将在全市范围内推广。
中心城区肉品追溯系统建设分三期配置实施,第一期配置1个屠宰场(鲤城宝洲屠宰场)、6家大型生鲜超市(新华都、永辉、捷龙、沃尔玛、麦德龙、双秀)19个门店,目前已经开始运行。第二期配置1个屠宰场(洛江区河市屠宰场)、2家规范化农贸市场(东街菜市场、新门菜市场),于2012年年底前投入运行。第三期计划于泉州肉品加工厂建成后,在中心城区其余规范化农贸市场全面实施肉品追溯系统建设。
经营生鲜猪肉有“门槛”
实施肉品追溯系统后,对进入实施区域市场销售的生鲜猪肉经营者制订了准入门槛,从市场源头保证销售产品的质量安全。
生鲜猪肉经营者首先必须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在农贸市场、超市固定摊位销售;其次,猪肉产品必须是已实施肉品追溯系统建设的定点屠宰场屠宰或提供,并具备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和合格验讫印章及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和合格验讫印章(以下简称两章两证);第三,必须使用肉品质量追溯卡和经计量检验合格的电子台秤,凭追溯卡进行销售。
采购生鲜猪肉要索票
一个完整的肉品追溯系统,生猪批发、屠宰、肉品经营、消费各环节,都需要进行信息记录。
实施区域的生猪批发商应当做好批发环节交易写卡工作;中心城区涉及的2家定点屠宰场要实施进场检疫检验登记,出场称重发证(两章两证)写卡;经营者销售肉品时必须向消费者提供含有肉品质量追溯码的购物小票;肉品加工企业(个体工商户)、餐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采购生鲜猪肉时,应当索取肉品质量追溯票据或检疫检验凭证,建立猪肉采购和使用台账,违者由有关部门依法进行查处。
- 2011-05-31肉品安全可追溯系统:泉州猪肉年底前将有"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