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安螺城镇3名店家私存液化气 昨日被消防拘5天
东南网-海都闽南版1月1日讯(记者 俞志村 通讯员 颜杰)惠安螺城镇3名店家,因非法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昨日被惠安消防拘留。
惠安消防大队执法人员联合城关派出所等,检查群众举报的三家非法储存液化石油气场所,发现三场所均无消防许可证。其中,一户店内非法储存35瓶之多。尤为严重的是,有的液化气瓶还存放在厨房内。
根据《消防法》以及《治安管理处罚法》等规定,依法对3人各实施5日的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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