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主管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办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泉州频道> 泉州民生> 奇闻异事 > 正文

惠安女2岁定娃娃亲26岁欲嫁他人 男方要求退聘金

qz.fjsen.com 2012-01-06 08:02  张帆 田米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说法】

民俗专家: 娃娃亲现已不多

民俗专家傅孙义:“娃娃亲”这一现象主要集中在惠安和泉港,但现在不多。以前惠安地区的男子成年后多外出从事泥工、瓦工等建筑工作,女的则留在家里,当地劳动力较缺乏。由于回家少,有人担心儿子找不到媳妇,便会找一户门当户对、关系又比较好的家庭结成“娃娃亲”,甚至小孩还没出生就指腹为婚。按照风俗习惯,如男方悔婚,女方无需退还聘金;而女方悔婚,则要退还定亲时所收的所有聘金和聘礼。

妇联工作人员:建议找协调员帮忙

当地的妇联干事邱海英:“娃娃亲”以前在当地十分普遍,但近些年基本上没有了。我们也帮忙协调了不少类似的事情,最后都是女方出点钱平息了事。建议小梅找妇联、公安的协调员,或者老人会的成员帮忙协调。

泉州市妇联权益部陈部长:“娃娃亲”有时会损害女方的合法权益。我提倡婚恋自由,不提倡父母包办。小梅应该勇敢地站出来,争取婚姻的自由。建议在适当尊重当地风俗的情况下,通过向妇联、司法所等途径寻求帮助,把矛盾协调好。

律师:不受法律保护

福建文衡律师事务所律师涂宗全:“娃娃亲”其实违反了《婚姻法》中关于婚姻自由等合法权益的规定,当事人有权利对自己的结婚伴侣进行选择,而“娃娃亲”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假如双方因“娃娃亲”而受到人身或财产方面的损失和伤害,可求助于法律途径。

责任编辑:谢玉妹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点击排行
关于东南网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本网·律师严正声明 - 友情链接 - 网上订报 - 给我留言 - 投稿邮箱 -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8-2010 fjnet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东南网授权法律顾问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福州分所 许水清 律师 电话:13809520738
本站职业道德监督电话:0591-87079320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电话:010-88650507(白天),010-68022771(夜间)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