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主管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办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泉州频道> 泉州民生> 城事要闻 > 正文

泉州开展行动 力争年底前街面无流浪未成年人

qz.fjsen.com 2012-02-08 08:01   来源:东南早报    我来说两句

早报讯 (记者柯丽娟)昨日,泉州市民政老龄残联工作会议召开,部署今年多项工作:包括全面完成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为335户农村低保家庭建设安居房任务;继续开展“接送流浪孩子回家”专项行动,力争在年底前基本实现城市街面无流浪未成年人的目标;大力推进二代残疾人证办理工作;扶持30个村级老年活动中心设施建设……

据了解,去年泉州市1个县级福利中心——安溪县社会福利中心、13所乡镇敬老院、100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3000个自然灾害避灾点等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321户农村低保家庭安居房、100个城乡社区服务中心(站)等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等均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2011年12月29日东南早报和市民政局共同发起“接送流浪孩子回家”活动。

■敬老院

筹建市级综合性福利中心

2012年着手筹建市级综合性福利中心前期工作,动手建设泉港区、晋江市社会福利中心及16个乡镇敬老院。至2014年,全市5000人以上的乡镇均建立一所养老院,力争敬老院建设在全省求突破、走前列。

推进150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项目建设,搞好构建失能老人长期照料机制试点工作,建立专业服务队伍,进一步扩大实行政府购买服务的社区和享受对象的覆盖面,为老年人提供优质的服务。

■高龄老人生活补贴制度

5个县(市、区)率先突破

目前泉州市已有5个县(市、区)高龄老人补贴制度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鲤城区、丰泽区为95周岁以上的高龄老人发放营养补贴,每人每月100元;泉港区2011年起为全区90周岁以上老人发放高龄补贴,每人每月80元,此外还有安溪县、惠安县也都率先突破,今年将继续推动各县(市、区)为高龄老年人发放生活补贴,争取再推动2—3个县(市、区)建立高龄老人生活补贴制度。

建立重度失能老人档案,探索对重度困难失能老人特别是农村贫困失能老人实行补贴机制,争取在1—2个县(市、区)实行试点。

责任编辑:谢玉妹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点击排行
关于东南网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本网·律师严正声明 - 友情链接 - 网上订报 - 给我留言 - 投稿邮箱 -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8-2010 fjnet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东南网授权法律顾问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福州分所 许水清 律师 电话:13809520738
本站职业道德监督电话:0591-87079320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电话:010-88650507(白天),010-68022771(夜间)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