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一男子第一次相亲便向女方借款一万五跑路
东南网-石狮日报3月18日讯(记者 余霞 通讯员 黄秋萍)经媒人介绍,第一次相亲就向对方借款15000元,之后便溜之大吉。近日,詹某因犯诈骗罪被石狮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两个月。
虽然事情已经过去将近两年,但对于洪某来说记忆深刻。2010年9月15日下午,詹某在石狮市振兴路一宾馆房间,对经媒人介绍认识的洪某谎称其要应酬,因现金不足要借款。洪某深信不疑,便借给詹某15000元。不料,钱借出后,詹某却不再与洪某联系。无奈之下,洪某只得报警。在警方压力下,2011年9月24日,詹某向公安机关投案并退还全部赃款。
石狮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该案。该院审理认为,詹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属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詹某此前因两次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在刑罚执行完毕以后五年内又故意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之罪,是累犯,依法予以从重处罚。鉴于其自首且退回全部赃款,最终作出以上判决,并处罚金五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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