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主管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办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泉州频道> 泉州时政> 泉州要闻 > 正文

泉州中院服务民企"二次创业" 涉企案件快速执行

qz.fjsen.com 2012-03-23 14:56   来源:泉州晚报    我来说两句

热词:泉州 二次创业

本报讯 (记者 陈淑华 实习生 康玲玲 通讯员 蔡崇谋)近日,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台相关意见,提出将多措并举,为民营企业“二次创业”提供优质法律保障和高效司法服务。

市中院表示,将严格区分合法融资与非法集资、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工作失误与渎职犯罪等相关法律与政策界限,依法惩治破坏金融管理、扰乱市场秩序的犯罪行为,加大对黑恶势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等经济犯罪的打击力度;适度放松对民营企业之间为生产经营所需、约定合法利率的借贷行为的控制,依法保护小额贷款公司、融资租赁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等民间融资机构的正当投资经营利益。

涉及民企的执行案件,将加快办案进度,缩短执行款项的时间,缓解企业资金压力。对于企业因暂时资金困难而无法及时偿还债务的案件,尽量采取“放水养鱼”方式,通过设置担保等灵活多样的方式给负债企业一定的合理宽限期,缓解其生存压力。

为支持和保障民企的技术创新权益,法院将妥善处理好民企的各类知识产权纠纷案件,依法制裁专利侵权行为。法院将通过对高新技术知识产权的依法保护、优先保护,对著作权及文化产业的司法保护,促进民企转变提升。

责任编辑:陈小妮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点击排行
关于东南网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本网·律师严正声明 - 友情链接 - 网上订报 - 给我留言 - 投稿邮箱 -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8-2010 fjnet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东南网授权法律顾问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福州分所 许水清 律师 电话:13809520738
本站职业道德监督电话:0591-87079320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电话:010-88650507(白天),010-68022771(夜间)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