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掉钱捡钱"团伙案宗近半米高 21人被刑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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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掉钱捡钱”供吸毒 21人被刑拘
早报讯(早报记者 陈彦琳 王盼琛 实习生许雅玲 文/图)昨日,鲤城警方向媒体通报称,刺桐大桥抢劫案告破后,该团伙21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诈骗、贩毒已经被刑事拘留。
据披露的信息,该团伙以贵州籍人员为主,通过“掉钱捡钱”的手段,诈骗、抢劫,用得手的钱吸毒,甚至贩毒。从去年至今,该团伙成员分分合合,流窜于泉州、莆田、福清、三明、永安、龙岩等地,跨区域作案60余起,每起案件金额从2千到万元不等,最多的一次骗到了10多万元。
白天行骗抢劫
晚上吸毒玩乐
上午作案、下午休息,晚上吸毒、玩乐,这个21人的犯罪团伙带着7名家属,行骗就如日常上班。
经办民警介绍,21名犯罪嫌疑人多为无业游民,租住在晋江池店、青阳的单身公寓内。因为作案对象多为早起买菜的老年妇女或年轻女子,该团伙每天早上都早早起床,互相联系,三五成群去“开工”。上午作案后,他们下午就回到租房休息,基本不再出来作案。晚上,则用这些骗来的钱买海洛因、吃喝玩乐。
“大部分人都吸食海洛因,每天最少都要吸一到两次,有的还要打针,吸食海洛因的量很大,需要很多钱。”刑侦大队车侦中队蔡中队长介绍,这个诈骗、抢劫团伙疯狂作案,就是认为这种方式“来钱快”,可以购买海洛因吸食。在团伙内部,还有几人组成了一个小的贩毒团伙,专门从上线购买毒品卖给下家,以贩养吸。
从去年开始,这伙人骑电动车、摩托车,在泉州市区伺机作案。后来有成员买了小面包车,就开始套假牌到泉州周边,甚至更远的三明等地作案。
掉冥币骗现金
60余次骗了20多万
瞄准目标对象后,有人负责丢钱,有人负责捡钱,分工明确,配合默契。掉在地上成捆的钱是他们事先准备好的道具,一捆冥币套上几张人民币。
经办民警介绍,犯罪分子行骗的方式很单一,但都是利用了受害人的贪财心理。据介绍,该团伙以分钱为诱饵,骗受害人交出身上所带的现金、金器、银行存折、信用卡及密码,待受害人缓过神来,嫌疑人早已逃走,卡内存款也被取走。
在“3·17”案中的成员李某国是晋江池店人,团伙中为数不多的本地人。李某国因经常与该团伙的人一起吸毒而熟识。最初,李某国只是帮着处理团伙行骗得来的赃物。渐渐,他发现这种方式“很好赚钱”,有时一天就能赚上万元。尝到甜头的李某国利用本地人的“优势”,开始为该团伙带路行骗,一起参与作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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