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坚持发展实体经济 合力打造民企经济乐园
●促企业梯队成长
出台措施奖励推动企业改制上市、鼓励企业兼并重组。
对年产值首次超百亿元,或在泉州缴纳税收首次达5亿元以上,且总部(区域总部)在泉州的民营企业,提供“一企一策”便捷优质服务,市委、市政府授予“泉州市功勋企业”称号并予表彰。
每年市财政安排2000万元设立“中小企业成长专项资金”,用于中小企业管理创新、技术创新、市场开拓及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等方面补助。
●提升企业管理水平
资助企业开展提升企业管理活动项目。对经认定的管理创新示范企业,由市政府授予“泉州市管理创新示范企业”称号。
支持创建国际品牌,对优秀收购案例的企业,市政府给予一次性100万元奖励。鼓励开拓国内外市场,并给予奖励。
对获“福建省政府质量奖”的企业,在省政府奖励的基础上,受益财政给予配套奖励100万元;对获得“泉州市政府质量奖”的企业,市政府给予50万元奖励。
●实施人才计划
实施“民营企业家后备人才培养计划”,促进新一代企业家成长。
探索实行“高级人才证”制度。
大中专毕业生来泉就业,将实行“先落户、后就业”、“户口随档案走”的优惠政策,在市、县两级人才市场设立集体户。
●要素保障到位
实行流动人口“居住证”制度,制定实施来泉创业人员积分制入学入户制度,每年从优质学校中划出一定比例,安排工作时间长、技能素质高的来泉创业人员的子女入学。
金融机构在泉州新设立市级以上分支机构,并提供小企业贷款专营服务的,给予一定的鼓励;对金融机构向小型、微型企业贷款合同三年内免征印花税;延长金融企业中小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税前扣除政策至2013年年底。
对于用地难问题,将加大城市更新和“三旧”改造力度,鼓励和引导企业集聚发展,引导其向专业工业园区集中。
●提高政府服务水平
建立市、县两级推进民营企业“二次创业”联席会议制度。推进涉企审批服务改革,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务院明确规定在登记前必须报经批准的项目外,均不得设置前置许可。推行“容缺预审”服务制度。规范企业税收征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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