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出台奖励政策 推进沿海四大产业向山区转移
早报讯 (记者江晓媛) 今后,泉州的陶瓷、家居、工艺制品、有色金属加工等产业将由沿海县(市、区)向山区县转移,这是记者昨日从泉州市产业转移工作第一次联席会议上获悉的。
鼓励四大类产业
向山区转移
根据日前出台的《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产业转移的若干意见》,政府鼓励劳动密集型、资源利用密集型、集群延伸型、生产服务性四大类产业,由市域内沿海县(市、区)向山区县(市、区)转移。
禁止承接的产业包括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浪费资源、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工艺技术、装备及产品;国家和省已明确淘汰的生产工艺技术、装备和产品;破坏生态环境,特别是水资源的项目;废水排放标准不符合山区水域水质要求的项目;存在事故隐患且无法确保周边饮用水源安全的项目。
转移企业前三年
免征企业所得税
为鼓励企业向山区转移,政府也是政策多多。除了市政府设立的民营企业转型省级专项扶持资金,要向产业转移园,以及进入产业转移园的项目和企业倾斜外,还将优先帮助产业转移园的重大项目申报国家、省重点项目,争取更大资金扶持。
另外,要实行税费优惠政策,除国家规定统一征收的税费外,不再对入园企业征收任何地方性收费。沿海企业整体或部分转移到园区,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的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
对于有限发展产业,且符合产业转移园产业布局规划和集约用地条件的项目,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70%确定出让底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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