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春八旬老人义务护村路三十载 政府帮忙搬新家
本报讯 (记者周长锋 通讯员梁白瑜)永春县达埔镇延寿村八旬老人潘明春,从1978年开始,32年坚持义务养护5公里长的村路及十几公里的山岭小道。后来年纪大了加上腰部受伤,无法继续养护道路,但他还是关心着这条村路。
早早起床 上山修路
延寿村是达埔毗邻蓬壶的一个角落村,离镇区有6公里远。这个偏远的小村以前只有一条窄小又高低不平的小路,直到2000年才修通一条水泥村路。潘明春9岁时随父母从马来西亚回达埔定居,成年后他偶尔会挑一点农产品到达埔街上卖,发现这条路实在难走。他暗暗下了决心,等有了条件就要把路修好些。
“1978年,他的四个孩子都长大成人自立门户,老潘就开始拿起锄头铲子义务养路了。”延寿村老人会会长潘清海告诉记者,“他把这条村路从羊肠小道一点点凿宽、凿平,方便了村民。”2000年,村路修成水泥路后,潘明春就担负起了养路的任务。
不仅修整村路,沿山而上的羊肠小道也是潘明春一块石头、一块石头垒上去的。“他真的是活雷锋,坚持做好事几十年的活雷锋。”一位村民说。记者采访时与潘明春一起重走那条他修整了几十年的村路。他的腰部在去年摔倒后不太好,但他很高兴,在老伴和儿子的搀扶下出门。刚走到路口,遇到一位村民竖起大拇指说:“他呀,以前经常早早起床,拎个水壶,带几块饼干和几颗糖果就上山去了,一直到天黑才回家。我们村里人上山砍个柴拔个草的,都靠他修出来的那条路。”
政府帮助 搬进新家
从年轻时起,老潘就有个习惯,到哪里都不骑车,只走路。“他走路时,可以顺手捡一些废纸废瓶的,卖废品所得就为村里添置些碗筷。”达埔镇侨联主席叶沧江说,“老潘没有‘私’字,他脑中只有‘公’。他就是个活雷锋。”
“一定要做好人,不能做坏事。”这是潘明春的行为准则。潘会长告诉记者:“同村几十年,老潘从没跟人有过口角。他不仅养路护路,还经常拿自己的钱为村里添置一些公共用品。”
“从2002年开始,我们这条村路每年有1000多元的养路费,这钱就给老潘了。但有时村里做活动,他又把钱拿出来。”延寿村党支部书记张淑华带记者来到老潘的旧房子说:“老潘家里经济比较贫困,就一间破烂房子,一家人挤不下,只能向邻居借了两间房子。”
2011年,潘明春一家搬进了新屋,这新屋是永春县安置贫困归侨时建起来的,两层的红砖楼简单又漂亮。“之前,我们不知道有这个人。有一回,我来到延寿村,村里人纷纷说起有个几十年义务养路的贫困归侨,我们就为他落实了安置政策。”达埔镇侨联主席叶沧江说,去年12月搬新家的时候,老潘说,“真想不到这辈子还能住上这样好的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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