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碧水湾楼上"下"蛋 黑手没找到蛋在继续"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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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啪!”昨日上午,又一个蛋掉落在市区碧水湾小区11B号楼下,林小姐站在店门口,叹了口气:“哎,又来了。”前两天,竟有人把砧板和畚斗都扔下来,砸坏了停在路边的小轿车。
昨日中午,根据住户扔垃圾的位置,记者锁定了11B楼2-4号住户,从9楼起逐一寻找。不过,住户们各有说辞,记者问了一圈也没找到“黑手”。小区保安说,不光是这栋楼,其他居民楼也有出现高空抛物的情况,无奈都找不到事主。“小区是大家的,应多一些理解和沟通,别再给大家制造麻烦和危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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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不到抛物人
大家都得担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七条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根据这一法规,同一楼内的邻居向外面高空抛物,给他人造成损害,如果查不出究竟是哪一个人造成的,为了保护受害人,就只能让有可能造成损害的居民共同承担补偿责任。
9F
904室住户:“我们已在这里住了好几年,厨房窗户都很少开,一点垃圾都会扔垃圾桶。而且我们早上都不吃蛋,怎么会扔?”
8F
803室住户:“我们都是固定住户,邻里关系也很好,不会去做这样没素质的事情。卫生巾都不敢让小孩子看到,怎么可能会往窗外扔?”
7F
703室住户:“家里人工作忙,不常住在小区,而且从不做早饭。我的小孩在老家,你去找家里有小孩的问问。”
704室住户:“不知道不知道,问这个烦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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