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5月1日起伏季休渔 渔船需停靠不得擅自离港
本报讯 (记者 孙灿芬)为确保海洋伏季休渔制度的顺利实施,泉州市将从下月1日起逐步进入休渔。
据悉,所有休渔渔船必须在休渔开始之前停泊在所在地的港口、码头或澳口,伏季休渔期间除避台风需要离港或异地停泊的,一律不得擅自离港或转移停泊地点。凡携带休渔作业渔具进入休渔海域的渔船(包括渔业辅助船、信息船、持专项捕捞许可证船),一律视为违反休渔规定,并予以处罚。
按照海洋渔业部门制订的方案,泉州市休渔时间、海域和对象分别为:5月1日12时至7月1日12时,全省海域,禁止灯光围(敷)网作业;5月1日12时至7月16日12时,全省海域,禁止张网作业;5月16日12时至8月1日12时,全省海域,禁止刺网作业;5月16日12时至8月1日12时,北纬26度30分以南我省海域,6月1日12时至9月16日12时,北纬26度30分以北我省海域,禁止拖网、围网、耙刺、陷阱、杂渔具等作业;6月1日12时至8月1日12时,全省海域,禁止桁杆拖虾和笼壶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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