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泉州频道> 泉州民生> 拍案说法 > 正文

买船走私185吨柴油被逮 男子一审被判刑五年半

qz.fjsen.com 2012-05-19 08:12   来源:东南早报    我来说两句

早报讯 (记者黄墩良 通讯员仲法)想一夜暴富的谢某本,怎么也想不到自己第一次走私就被逮了,昨日,他因偷运约185吨柴油入境,逃避应缴的43万余元税款,一审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半。

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查明,去年4月上旬,被告人谢某本购买一艘无合法手续的钢质船舶,私自将船喷成“闽龙渔696”号。后来他雇佣蔡某寿等人,由蔡担任船长,负责驾驶、指挥“闽龙渔696”号船,其他人员担任船员,于当年4月24日晚8时许,从漳州龙海出发到达台湾海域,接驳184.947吨无任何合法手续的柴油偷运进境。该船在返航途中,即被海关当场查获。

经鉴定,涉案的走私柴油价值1577598元;经关税部门核定,该批柴油偷逃应缴税款为43.2万余元。去年8月22日,谢某本到石狮海关缉私分局投案。

中院认为,谢某本伙同他人违反海关法律法规,逃避海关监管,在内海运输、收购国家限制进口货物,没有合法证明,偷逃应缴税款,数额巨大,该行为已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罪。谢某本出资购买船舶、雇佣他人实施走私,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是主犯,依法予以从重处罚。他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予以从轻处罚。昨日,法院一审判谢某本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35万元。

责任编辑:谢玉妹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