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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起泉州无"环标"车禁行 违规上路将罚款扣分

qz.fjsen.com 2012-05-23 07:50  吴月芳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影响:不符标准车辆无法报牌上路

据悉,泉州市目前执行的是国家第四阶段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简称“国四标准”)。执行新规后,在泉州市生产、出售、登记的机动车都必须达到“国四标准”,并符合机动车环保型式核准目录要求。

根据专家测算,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每提高一个等级,同一类型车辆污染物的排放量都会大大降低。“同一系列的车辆,有的符合国三标准,有的符合国四标准,价格可能相差很多,除了车辆配置等因素外,区别最大的就是发动机质量。”业内人士告诉记者,随着周边城市加强机动车排气污染的管理,也有大量高污染排放车辆流入泉州市,在二手车交易时,如果不小心购入这类车辆,将不能在泉州市报牌,上路行驶时也将被相关部门禁行。而微型、中型(含)以上载客汽车由于使用频率高,往往使用5年各方面性能就已大大降低,尾气排放不能达到标准要求,所以也在泉州市禁止转入之列。

环保部门提醒市民,今后在购买新车或二手车时,一定要了解清楚车辆排放所执行的标准,如果不是“国四标准”千万不要购买,否则将无法在泉州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登记、转入手续。

提醒:6月1日前尽快申领“环标”

根据新规,今年6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所有未取得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机动车禁止上路行驶。对违反禁行规定的车辆,交警部门可以依法对驾驶员进行罚款、扣分等处罚。环保部门对上路机动车排放超过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将依据《大气污染防治法》对机动车所有人处以10万元以下罚款。

“机动车排气是否符合标准,以是否取得环保检验合格标志为依据。”蔡科长说,广大车主应在6月1日前尽快到泉州市的正规检测站和14个核发点申领“环标”,以免今后出行受阻。

考虑到执行新规需要一定的过渡期,市环保部门和公安交警部门将对今年8月1日前无“环标”上路行驶的车辆主要采取宣传教育手段,敦促机动车所有人依法申领“环标”。8月1日后将严格执行相关处罚。

此外,泉州市早在2010年底已发布通告,规定从2013年1月1日起在中心市区禁止未持有绿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机动车(简称“非绿标车”)通行。据了解,目前泉州市还有部分“黄标”车在中心市区行驶,其中以营运车辆为主,个别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个人也有少量“黄标”车。 □本报记者 谢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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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标分类

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分为绿色环保标志(简称“绿标”)和黄色环保标志(简称“黄标”)。两种标志都是环保合格标志(简称“环标”),机动车达标控制技术及污染物排放量的大小决定黄绿标志的划分,“黄标”属于高排放车,“绿标”属于低排放车。

来源:泉州晚报

责任编辑:陈小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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