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泽2012年小招方案出台 30所小学招新生87个班
东南网-海峡都市报闽南版5月23日讯(记者 李晓蓉 通讯员 蔡国清)昨日,记者从丰泽区教育局获悉,《丰泽区2012年秋季小学招生工作意见》已出台。全区共有30所小学招收一年级新生87个班,每班45人,比去年增招6个班。9所小学将招收外来工子女。
28所公办小学招收4类适龄儿童
按照方案,丰泽今年有30所小学招生,招收的一年级新生须年满6周岁(2006年8月31日以前出生)。
30所招生的小学中,除东海湾实验学校、剑影武术学校外,其余28所为公办小学。这28所公办小学招收的一年级新生对象有四类:
①持有本区常住户口的适龄儿童。
②非本区户籍,但其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在丰泽区内购房并已经入住的适龄儿童。适龄儿童的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应持有房产证或真实有效住房证件(购房合同或购房贷款合同),且在该住房实际居住。
③属于招生政策规定的照顾性对象的适龄儿童(详见“相关链接”);
④非本区户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子女,父母双方都在丰泽区生活居住并有相对固定的住所,父母其中一方2012年3月1日至今在我区合法务工、经商;父母至少在2012年3月1日至今都列入我区计生部门管理。
其中,持有本区常住户口的适龄儿童报名时间为7月4日至5日,必须“两一致”,即适龄儿童与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口一致;实际居住地产权与户口所在地一致(适龄儿童及其家长户口所在地的住房必须是他们的实际住所)。如户口和住所分离是因政府项目拆迁房屋造成的,则可在政府安排的住所所属片区学校上学。
其他三类招生对象的报名、登记时间为7月5日至6日。逾期未登记者,视为自动放弃进入公办学校的机会。
华侨小学停办片区入学有调整
今年,丰泽区公办小学将严格控制班生额,每班核定为45人,若因特殊原因确需突破,须书面报经区教育局核准,否则不予编列学号。
按照“划片招生、就近入学”原则,各小学仍按2011年调整的服务片区文件要求执行,将在7月1日前在划定的服务区内张贴招生通告。
因华侨小学于2011年秋季暂停办学,户籍关系在后厝社区、宝山社区下路居民小组的适龄儿童调整由第四中心小学解决入学;居住在后厝社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由临海小学安排入学。
区实验小学、区第三实验小学非服务区且符合丰泽区招生政策的入学对象由区第二中心小学解决入学;区第二实验小学由湖心小学解决入学。若因学校容量问题无法解决入学由区教育局统一调配。
另外,为确保丰泽区务工人员子女的就学,丰泽区9所公办小学将招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分别为丰泽区第一中心小学(含湖心小学)、第二中心小学、第三中心小学(含沉洲小学)、第四中心小学(含所属基层小学)、第五中心小学(含所属基层小学)、第六中心小学(含所属基层小学)、第七中心小学(含所属基层小学)、第八中心小学、泉州师院附属丰泽小学。
□相关链接
七类非丰泽户籍人员可照顾入学
根据丰泽区实际情况,以下不持有丰泽区户籍的七类对象可以照顾在丰泽区辖区内的小学入学。
一、港、澳、台、外籍生、华侨子女;
二、受区级及以上表彰的“见义勇为”者子女;
三、符合条件的重点引进人才、归国创业留学人员及专家、二次创业企业引进优秀人才的子女;
四、境外捐资助学人士直系亲属子女;
五、驻丰泽区部队(含武警、公安)现役军警子女;
六、区直机关干部子女、区属公办教师子女;
七、丰泽区所属重点企业、重点建设项目的投资者、高级管理人员或具有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的子女以及纳税大户的子女;
上述照顾对象应在规定时间里提供相关书面证明材料,到居住地或企业所在地所属学校登记,经区教育局审核后视情况安排入学,若不服从安排,即视为自动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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