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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以上高温天气 露天作业每天补贴8—10元

qz.fjsen.com 2012-05-29 09:07   来源:泉州晚报    我来说两句

本报讯 (记者王丽虹)6月份即将来临,泉州将逐步进入酷热高温天气。据悉,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卫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四部委联合修订起草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已结束意见征集。昨日,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高温补贴由省级劳动保障部门制定,暂未下发新标准,今年仍将沿用去年的发放标准,企业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天补贴8—10元。

据介绍,早在2007年,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就下发了通知,要求企业在每年的5月到9月,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把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企业在职职工高温津贴的具体发放标准为: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天按5元至8元标准发放。高温津贴属于工资性质,用工单位只能是现金支付,不能以物品替代,而且不能计入最低工资。

据了解,去年7月中旬,省政府办公厅又下发了《进一步做好夏季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明确了用人单位不得以高温期间缩短工作时间为由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和奖金。用人单位在完善防暑措施的同时,应按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夏季防暑降温费、高温津贴以及中暑职工工伤保险待遇。去年8月1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执行新的高温津贴标准。具体发放标准由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天5元到8元,调整为每人每天8元到10元。企业的高温津贴可按企业所得税法有关职工福利费的规定计算扣除。针对企业有可能克扣高温补贴的行为,劳动部门提醒,若出现此情况,劳动者可到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投诉举报或者依法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责任编辑:陈小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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