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海事局召开协调会 确保林齿礁炸清除施工安全
积极谋划通航工作 确保作业万无一失
为确保重要能源物资运输,最大程度地减少工程施工对码头生产的影响,保障进出港船舶的通航安全,泉州海事局提前介入,靠前服务,全力做好前期准备和现场监管工作,协调处置施工与港口安全生产之间的矛盾,确保炸礁作业与船舶航行安全。
泉州海事局、莆田海事局、湄洲湾港口管理局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湄洲湾航道三期林齿礁炸清除工程施工期间湄洲湾水域实施交通管制的通告》。按照“通航优先、施工与通航两不误”的工作原则,泉州VTS中心对湄洲湾水域实施必要的交通管制。
该通告首先明确林齿礁附近航段航道南侧边线以南附近水域施工范围、施工船舶及注意事项,通过VTS、CCTV、AIS进行全程监控,要求作业方严格按照已制定的安全及防污染有关规定进行爆破施工作业,起爆时提前发出预警信号,做好安全警戒工作,确保人员、船舶安全。其次,加大施工船舶的现场检查力度,督促落实水上水下施工安全措施,严格落实消防、救生设备的配置,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保障施工船舶处于良好的安全技术状态。加强恶劣天气的气象信息服务和现场监管,确保水上水下施工作业安全。积极与林齿礁炸清除工程项目部沟通联系,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施工组织方案和施工计划进行施工、落实安全与防污染应急措施。加大施工船舶倾倒废弃物监管力度,要求做好施工计划、工程疏浚量及炸礁量、倾废地点、倾废船舶名称、数量、船舶倾废等记录。
科学、合理、有效组织船舶交通流
泉州海事局原则上确定通航时间为:每日白天的高平潮前3小时至高平潮后1小时(共4小时),VLCC船舶及LNG船舶的进出港时间另行安排。为满足港口生产和施工进度双重需要泉州海事局结合施工情况和次日船舶进出港动态计划,会同湄洲湾港口管理局、施工单位协商确定次日具体通航时间。根据每天1600时施工单位报告的次日施工作业计划和船舶、代理、码头报告的次日船舶动态,遵循“先出后进”原则,结合进出港船舶种类、大小、吃水、拟靠离泊位等实际情况作制定《船舶进出港计划》并发布在泉州海事局外网,优先安VLCC船舶、LNG船舶、大型船舶、危险品船舶等进出,船舶进出港前,施工船舶应提前让请主航道水域。
就在施工首日,泉州海事局成功组织21艘船舶安全进出港,包括保障VLCC“马兰摩羯”轮1330时上引航离泊出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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