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小招方案出台 外来工子女7月15日16日报名
东南网-海峡都市报闽南版6月26日讯(记者 华健)记者昨日从石狮市教育局获悉,“石狮市今年秋季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方案”目前已确定:全市各小学服务区户籍生,定于7月1日至2日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非本市户籍外来务工人员适龄子女,7月15日、16日报名登记。
今秋小学一年级的招生对象,必须是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即2006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按照招生工作安排:6月26日前,各校向服务区公布张贴招生通告;7月1日、2日,服务区户籍生报名;7月3日、4日,符合条件的借读生及本市户籍生报名。7月5日、6日,符合条件的企业外来员工和个体工商户适龄子女,到暂住地所在的服务区小学申请借读;7月15日、16日,符合报名条件的企业外来员工子女报名。
市区四所市直小学服务区的企业外来工和个体工商户子女的就读,由湖滨、凤里中心校统筹安排。具体报名条件:学生的父(母)亲必须在石狮企业务工或经商一年以上,目前仍在石狮务工、经商并接受石狮流动人口管理。登记和报名时应提供下列材料及复印件:户口簿、暂住证、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学生父母在登记注册并年检合格的企业务工,并与企业签订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或取得有效的个体工商营业执照,且目前仍在石狮市务工、经商)、流动人口婚育证(学生父母接受石狮计生管理的证明)、预防接种证。
目前,石狮外来人口已达到33.7万人,超过本地常住人口2万人;在石狮市接受义务教育的流动人口子女达到4.9万余人,占石狮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数的53.46%。对于提供以上完整材料的适龄子女,各小学应优先安排其入学。如暂住地所在的服务区小学因招生额满无法安排的,由其上级主管教育部门统筹安排。逾期未报名者,视为自动放弃统筹进入公办学校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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