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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 市区小学不得招择校生

qz.fjsen.com 2012-06-04 10:21  陈海勇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晋江经济报6月4日讯(记者 陈海勇)记者昨日从晋江市教育局获悉,备受关注的《晋江市2012年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正式出炉。据介绍,今年晋江市直小学、幼儿园服务区划分、照顾对象及办法等进一步明确,招生工作也出现一些新要求。

晋江市政府要求,要依法坚持就近免试入学制度,小学、幼儿园依据服务区按招生计划招生,严禁用考核、面试、测试等手段选拔招生。

《意见》要求,市直小学、市区小学要依法优先确保服务区范围内适龄儿童就学,除接收政策照顾对象、符合政策规定的“扩招对象”外,不得招收任何形式的择校生,也不得以与部门(单位)“共建”的名义,照顾不符合入学条件的对象就读。

实小、二实小服务区这样划分

根据《意见》,小学一年级招收6周岁(2005年9月1日至2006年8月31日出生)适龄儿童。严禁招收不足龄儿童入学。

青阳、梅岭街道辖区内市直小学服务区划分方面,实验小学服务区为阳光社区、青华社区、锦青社区原住居民。第二实验小学服务区为青新社区、霞行社区、曾井社区、梅青社区(原24队、25队)原住居民。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市属国有企业编制内人员(子女户口与法定监护人同户,法定监护人为单位编制内人员、能提供公务员局出具的《行政介绍信》)子女(含户口与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同属服务区内同一户口簿的直系孙辈)就学,凭户口证明和直系亲属的房产证,向离居住地最近的市直小学申请入学。其中,青阳、梅岭街道辖区内的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市属国有企业编制内人员以莲屿街—泉安中路(莲屿路口至相府路口)—相府路—杏园路—梅园路—南山路—嘉华路为分界线,居住路西北的就读实验小学;居住路东南的就读第二实验小学;没有房产证明的,一律在单位所在地市直小学就读。

第五实小

招生方案15日前公布

晋江第五实验小学将于今年秋季招生,计划招收一至四年级学生。根据《晋江市第五实验小学筹办方案》精神,由招生组制定《晋江市第五实验小学2012年招生工作意见》,明确服务区及招生时间,报市教育局审批后于6月15日前向社会公布。

第三实验小学主要招收桥南片区拆迁户、已入住购房户的适龄子女。御辇、柴塔仍然按原有池店镇划定的服务区就近入学,清濛村则由池店镇政府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调整到其所辖小学入学。安海中心小学、海滨小学仍延续过去划定的招生服务区。因城市建设需要,安海中心小学实行过渡性搬迁,应根据办学条件适当控制招生数量。

实幼、第三实幼

服务区这样划分

幼儿园小班招收3周岁(2008年9月1日至2009年8月31日出生)适龄儿童,有条件的幼儿园小小班(宝宝班)招收2.5周岁(2009年9月1日至2010年2月28日出生)适龄儿童。

市直幼儿园服务区划分方面,实验幼儿园主要招收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市属国有企业等单位编制内人员(子女户口与法定监护人同户,法定监护人为单位编制内人员,能提供公务员局出具的《行政介绍信》)子女(含户口与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同属服务区内同一户口簿的直系孙辈)入园。

第三实验幼儿园(原竹园实验幼儿园)主要招收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市属国有企业等单位编制内人员子女(含户口与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同属服务区内同一户口簿的直系孙辈)和竹园小区购房户子女入园。

实验幼儿园和第三实验幼儿园服务区,以湖光路-世纪大道为界,凭房产证明,居住在湖光路路南、世纪大道路东的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市属国有企业等单位编制内人员子女就读实验幼儿园;居住在湖光路路北、世纪大道路西的就读第三实验幼儿园。

市直小学、市直幼儿园

剩余学位将“扩招”

《意见》明确,市直小学在完成服务区和政策照顾对象招生任务后,如有剩余学位,应通过电脑派位(抽签)形式把符合相关条件的适龄儿童列为“扩招对象”。

市直幼儿园如有剩余学位,可将以下两类适龄儿童纳入“扩招对象”:(1)实际居住在服务区域内、但不符合“二统一”的适龄儿童,即人户分离,父母或子女只有一方户籍在服务区内。(2)父母在幼儿园500米半径范围内购房并入住的晋江籍适龄儿童(已明确界定为市区其他幼儿园服务区的社区除外)。

小学、幼儿园

招生时间安排

1.市直小学、幼儿园服务区内学生报名时间:6月20日-6月24日

2.市直小学、幼儿园“政策照顾对象”报名时间:6月25日-6月28日

3.市直小学剩余学位公布时间:7月5日前;市直幼儿园剩余学位公布时间:7月5日

4.市直小学、幼儿园“扩招对象”报名时间:7月5日-7月10日

5.市直小学电脑派位(抽签)时间统一为:7月21日(星期六)上午9:00,具体地点另行通知。市直幼儿园确定并公布扩招对象时间:7月22日(星期日)前

6.镇(街道)属小学、幼儿园招生时间: 8月26日前。镇(街道)属幼儿园可在暑假期间调查登记拟入园幼儿情况,严禁各类幼儿园提前于本学期预收下学期任何费用。

责任编辑:陈小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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