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出台措施加快发展海洋经济 引入项目可获奖励
本报讯 日前,石狮市出台加快海洋经济发展的扶持措施,致力发展海洋生物高端产业,推进建设海洋科技园区,培育海洋新兴产业,助推“质量石狮、二次创业”,建设海洋经济强市。
石狮是福建省的“渔业十强县(市)”之一,也是省政府批准确定的“现代农业(水产捕捞与加工)示范点”之一。全市有水产品加工企业89家,还有1200多个从事水产品粗加工的专业户。目前该市拥有水产品深加工生产线85条、冷冻水产品加工生产线31条,有5家省级水产品加工龙头企业,3家获准对欧盟注册水产品企业,7家企业通过ISO9000体系认证,5家企业获得HACCP国际管理体系认证。
今年以来,石狮市委、市政府充分发挥海洋优势,做好“海”的文章,大力发展海洋经济。近日,石狮市政府下发《关于加快海洋经济发展的重点扶持措施》,明确了三项重点扶持措施:一是重点发展海洋生物高端产业。支持科技型企业与科研院所、异地高新技术企业合作研发新技术、新项目,积极促进一批高端产业“落户”海洋生物科技园区,对引进海洋生物高端科技项目进入海洋科技园区的单位或个人,每个项目给予10万元奖励。二是着力提升水产品加工业。组织投资经营规模较大和自主创新能力较强的水产品加工企业申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对转型升级成效显著的龙头企业,每年从农业产业化扶持资金中安排10万元扶持其发展,对新获得泉州市及以上著名商标的企业,每个给予5万元的奖励。三是完善渔业保障体系。加强祥芝国家中心渔港管理,加快梅林、东埔一级渔港建设,今年安排政策性渔船、渔工保险配套资金230万元,安排20万元用于职务船员和“四小证”培训补助,对沿海4个渔业无线电岸台建设给予专项补助。 (吴启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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