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主管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办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泉州频道> 泉州时政> 县市新闻 > 正文

石狮客运中心站8月投用 中心市区班车不再通行

qz.fjsen.com 2012-07-25 09:23  华健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8月1日,石狮客运中心站正式投用

东南网-海峡都市报闽南版7月25日讯(记者 华健 文/图)8月1日起,石狮客运中心站将正式投用,届时,省际客运班车将全部归入客运中心站配载发车;而东阳客运站会终止客运站业务经营,车辆和人员分流到其他车站。这是《石狮市区客运班车分流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作出的规定。

分流方案:

客运班车市区禁行 省际班车新站发车

依据方案,原则上所有省际客运班车全部归入客运中心站配载发车。

市际班车分南线和北线,分别在服装城客运站和长途汽车站配载发车,可互为进站配载。其中,石狮至厦门市、漳州市、龙岩市、三明市的市际班车在服装城客运站发车,石狮至福州市、南平市、宁德市、莆田市的市际班车在长途汽车站发车。

县际班车按照“各半”原则分别于服装城客运站、长途汽车站配载发车,县际客运班线可互为进站配载。所有过境班车全部进入服装城客运站配载。客运中心站可根据需求配套部分县际班车。

另外,为缓解市区交通压力,自8月1日起,所有客运班车不得在划定禁行区域内行驶,即香江路(松茂—百旺超市)至南洋路(百旺超市—紫云酒店)至南环路(紫云酒店—法院)至濠江路(法院—松茂)。

责任编辑:陈小妮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点击排行
关于东南网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本网·律师严正声明 - 友情链接 - 网上订报 - 给我留言 - 投稿邮箱 -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8-2010 fjnet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东南网授权法律顾问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福州分所 许水清 律师 电话:13809520738
本站职业道德监督电话:0591-87079320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电话:010-88650507(白天),010-68022771(夜间)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