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辉映江山高档小区泳池"被私有化" 引业主不满
泳池所有权难分辨 购房时应有书面证明
由于业主与物业双方,各执一词。随后,记者就辉映江山泳池一事,向鲤城区住建局物业监管科洪科长了解情况。洪科长告诉记者,高档小区,原本就因为配套设施齐全,而比其他小区来得贵。游泳池本来就应该属于公共配套设施,一般情况下,是属于全体业主所有。但物业的合同有分前期和后期。前期合同是与开发商签订的,而后期则与小区业主委员会签订。由于辉映江山还未成立业委会,小区物业的合同是与开发商签订的,因此也难以征集业主的意见。洪科长表示,要等业委会成立以后,才有维护业主的一个平台。
随后记者咨询了东南网的法律顾问许水清律师。许律师告诉记者,针对此问题,最主要的还是要看业主买房时的购房价款。如果泳池在购房价款内,则属于小区业主所有。反之,则属于开发商所有。如果泳池属于业主,他们就有不同意泳池外包及对外开放的权利。至于是否收费,则要视业委会的要求而定。而如果泳池属于开发商,那么他们对泳池外包、对外开放及收费都是合法合理的。
在小区业主与开发商签订的合约上,记者看到,合约并没有明确说明泳池是否纳入公摊,属于业主所有,也没明确表示为开发商所有。律师建议,市民在买房之前,可以先了解清楚,泳池是否纳入公摊范围,并用书面形式来证明。
据了解,在泉州,小区泳池外包的现象并不少见,有的小区泳池虽然是免费的,但是管理并不妥善。泳池是否可以外包,要看泳池的所有权;泳池是否需要收费,不但要看业主对泳池的所有权、业委会的决定,还需看业主是否注重泳池的质量等方面。如果业主对于泳池是否在公摊范围之内不清楚的话,可以找相关房产部门及法律人士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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