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一家装公司门前三包玩忽悠 引来200元罚单
东南网-海峡都市报闽南版8月17日讯(记者 彭建文)责任区内现建筑垃圾,多次催促不整改,昨日上午,泉州市区堤后路一家装饰公司被罚200元。据悉,这是鲤城区执法局成立6年来,就门前三包开出的第一张罚单。
执法人员介绍,建筑垃圾是这家装饰公司装修留下的,堆积在门口快10天了,经下发“门前三包行政指导书”却不清理,执法人员根据相关规定,责令该公司纠正违法行为,并处200元罚款。
鲤城区执法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他们将对老城区沿线门店的“门前三包”责任情况全面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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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林福龙)开门做生意,自家门前的卫生、秩序、绿化本应该保持整洁、有序,否则既影响城市市容市貌,也不利财源广进。前天,针对市区临江街道某临街店面未及时打扫卫生的行为,鲤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开出一张200元的行政处罚单。
据悉,这是今年6月1日中心城区实行“门前三包”以来,鲤城区开出的第一张行政处罚单。
8月14日下午,鲤城区行政执法局临江分队队员,在巡查堤后路路段时,发现60—66号店门口卫生责任区域内保洁不到位。执法人员当即口头劝导业主,要求其及时清理。次日上午8点,执法人员在该店面门口又看到一堆垃圾,在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后,当场责成业主整改。
前天下午,经执法人员调查取证后,该店面业主到分队接受处理。依据《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在泉州市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批复》的规定,责令业主纠正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处以罚款200元,必须在15天内缴纳罚款。
据悉,今年6月1日起,泉州中心市区“门前三包”全面启动,涉及鲤城、丰泽、洛江和泉州开发区4万多家商铺和企事业单位。“三包”具体指“包卫生”、“包秩序”、“包绿化”。
“我们与每家商铺都签了《‘门前三包’责任书》,并且划定各自的卫生责任区域。”鲤城区行政执法局政策法规股负责人介绍,被罚商家的行为已违反“门前三包”规定,按照相关条例可处100—1000元的罚款,考虑到业主认错态度诚恳、积极配合调查,酌情从轻处罚。
“希望通过这起案例的处理,达到宣传教育的效果,毕竟处罚只是一种手段,最终目的在于提高市民文明意识,营造干净整洁的城市环境”。
来源:东南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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