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主管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办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泉州频道> 泉州时政> 县市新闻 > 正文

晋江道路环卫保洁“属地管理” 9月1日起施行

qz.fjsen.com 2012-08-31 15:11  赖自煌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明确责任主体 向“无人管理”说不

东南网-晋江经济报8月31日讯(记者 赖自煌)29日上午,记者跟随晋江市环卫处工作人员来到梅岭街道办理道路保洁移交相关工作,经过环卫处、梅岭街道和保洁公司现场确定交接范围和保洁路段后,三方共同签下环卫保洁移交相关协议,并交接相关文件档案。至此,梅岭街道路面保洁“属地管理”相关移交工作宣告完成。

据悉,为进一步加强城乡环卫保洁工作,切实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晋江道路环卫保洁“属地管理”将从9月1日起开始实行。

路面保洁移交基本完成

昨日,晋江市环卫处负责人洪贻谋告诉记者,截至目前,他们负责的青阳、罗山、梅岭、新塘、灵源、池店、陈埭、内坑和磁灶等9个镇(街道)的部分路面保洁移交工作已全部完成。9月1日正式实施环卫保洁“属地管理”后,他们还将派员协助指导各镇(街道)做好新移交路面的保洁工作,确保衔接过渡顺畅。

此外,记者也从晋江市交通运输局获悉,该局负责移交相关镇(街道)道路保洁的工作目前也已基本完成,现场交接工作已经结束。

据悉,实施道路环卫保洁“属地管理”后,原先由晋江市交通运输局负责保洁的全部道路范围,以及由晋江市市政园林局环卫处负责保洁的部分道路范围将移交给道路所在镇(街道)统一负责保洁。9月1日至12月31日,新移交的道路环卫保洁原发包单位(交通、市政)、相关镇(街道)、原保洁承包商将签订三方补充协议,延续原保洁合同,确保环卫保洁工作平稳过渡、无缝对接。此外,今后新建道路的环卫保洁工作原则上也按“属地管理”原则,相关部门建成后,将移交所在镇(街道)负责保洁。

“属地管理”明确责任主体

那么,环卫保洁施行“属地管理”后有什么好处?能解决哪些问题?记者就此采访了晋江市城乡环卫保洁办工作人员。

“首先是明确环卫保洁的责任主体,避免由于相关部门职能交叉、职责不清导致个别路段保洁不到位,如路面排水口、路边水沟等地带;或因个别镇街、村居不够重视,出现相互推诿等现象,如镇(街道)与镇(街道)交界处、与道路红线交界地段等。”该工作人员介绍,“属地管理”不仅明确了道路排水口和水沟的保洁将一并纳入所在镇(街道)的保洁范围,对保洁任务交界处30米内的范围,界限不明确的,也要求相关镇(街道)双方到场实地查看,明确各自保洁范围界限,并设立明显标志,向环卫保洁“无人管理”说“不”。

此外,环卫保洁“属地管理”还明确了城乡环卫保洁的督查考评机制,除要求各镇(街道)成立环卫保洁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领导,并设环卫保洁办作为常设机构,专门负责环卫保洁日常管理工作外,对日常督查中发现环卫保洁不到位的情况,将要求所在镇(街道)及时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将启动行政问责程序,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所在镇(街道)主要领导还要在媒体上公开承诺整改时限。同时,将环境整治成效考评纳入镇(街道)、村(社区)干部年终考核内容,将环卫保洁经费投入率、垃圾清运处理率纳入效能考评评价体系,作为评先、评优的依据。

责任编辑:陈小妮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点击排行
关于东南网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本网·律师严正声明 - 友情链接 - 网上订报 - 给我留言 - 投稿邮箱 -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8-2010 fjnet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东南网授权法律顾问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福州分所 许水清 律师 电话:13809520738
本站职业道德监督电话:0591-87079320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电话:010-88650507(白天),010-68022771(夜间)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