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主管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办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泉州频道> 泉州时政> 泉州要闻 > 正文

泉州明年所有村卫生所基本实施药品零差率改革

qz.fjsen.com 2012-09-19 08:49   来源:泉州晚报    我来说两句

经费:乡村医生每年1200元岗位津贴

村卫生所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经费补偿主要通过购买服务和政府补助等方式加以解决:

——建立药品零差率改革政府专项补助,对规划设置、核定审批并实施药品零差率销售改革的行政村卫生所实行分类专项补助。具体补助标准如下:第一类,安溪、永春、德化,按服务人口人均6-8元的标准给予补助;第二类,洛江、泉港、石狮、晋江、南安、惠安、泉州台商投资区,按服务人口人均8-1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省级财政对财力基本保障县(安溪、永春、德化)按照年人均5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其他县(市、区)按照年人均3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并以县为单位核定补助经费总额。不足部分由县级财政配套安排。

——村卫生所承担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由政府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给予补偿。各县(市、区)要进一步完善乡镇卫生院与村卫生所之间的分工协作机制,将40%左右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安排给村卫生所,同步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

——村卫生所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由个人和新农合基金支付。村卫生所一般诊疗费标准原则上为3-6元/次,其中个人负担不超过1元,其余部分由新农合基金支付。各县(市、区)应按照村卫生所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要求,将实行药品零差率改革的行政村卫生所确定为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落实新农合报销政策,其使用的基本药物纳入新农合报销范围,并做到即时结报。

——乡村医生享受每年1200元的政府岗位津贴。

责任编辑:陈小妮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点击排行
关于东南网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本网·律师严正声明 - 友情链接 - 网上订报 - 给我留言 - 投稿邮箱 -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8-2010 fjnet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东南网授权法律顾问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福州分所 许水清 律师 电话:13809520738
本站职业道德监督电话:0591-87079320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电话:010-88650507(白天),010-68022771(夜间)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