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老范志古大厝围墙被拆 文物部门:此举违法
文保单位的围墙被拆除
本报讯 (记者黄雅珊 林劲峰 文/图)“有人将市区省级文保单位老范志古大厝的围墙给拆了。”昨日,有读者致电本社24小时热线96339反映此事。记者随即前往现场了解情况。
老范志古大厝是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位于鲤城区桂坛巷36号,占地面积约12.52亩,厝主是吴亦飞。记者到达现场时看到,古大厝中第三座靠近桂坛巷的一堵围墙只剩下一小部分。吴氏子孙介绍,该墙被古大厝里要维修房子的陈女士请人给拆除了。记者注意到,该墙厚约50厘米,外部用土砌成,内部是出砖入石结构。据了解,除了围墙,被拆除的还有陈女士的一间房子和一个简易厨房,不过建筑废物已经被清理出去,只留下一片空地。
为何要拆除老范志古大厝的围墙?记者致电当事人陈女士。她说,被她拆除的房子是她婆婆1979年经申请在空地上建的两间房子,一间是房间,一间是厨房。由于她家人一二十年没有在那居住,房子已经破败不堪,但她又不想在破房子上花太多钱,所以就申请简易维修。由于墙是用土砌成的,工人将屋顶掀开后,房子的墙就倒了,还影响到靠近桂坛巷的老围墙。由于担心墙倒塌会压到路人,她就让工人把老围墙拆掉。她认为,目前的现状已经不能按照之前申请的简易维修手续来办理,准备进一步办理其他手续。交谈中,陈女士认可老围墙属于古大厝。
针对陈女士的说法,记者向相关部门进行咨询。鲤中街道分管城建的黄副主任介绍,陈女士向街道提出了简易维修房子的需求,街道从房子的居住安全角度考虑,就批准简易维修的手续,但目前陈女士并没有按照简易维修的要求去做,所以相关行为已被城管部门制止。鲤城区行政执法局鲤中执法分队林队长说,房子是从20日开始拆的,由于屋主不在,现场施工人员不能提供相关手续,所以他们当即要求停止施工。陈女士申请的是简易维修手续,所以不能拆房子,更不能让墙倒下。
鲤城区文体旅游局文保中心林主任解释,老范志古大厝1998年被评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2009年11月升级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目前被拆除的部分都属于文物保护单位的范围。按照《文物保护法》规定,文保单位的任何修缮都要向文物主管单位报批,而且要修旧如旧,不能改变其建筑结构,该中心还未收到有关房子需要修缮的报批手续。所以,目前这种拆除文保单位设施的行为,违反了《文物保护法》。接下来,文物主管部门将给鲤中街道办事处发函,要求其督促当事人恢复文保单位原状。
至于陈女士提到她目前拆的房子不属于古大厝,而是1979年在空地上新建的这种说法,林主任说:“不管是空地,还是简易的建筑,只要是在保护范围里施工,都要报文物主管部门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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