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降低落户门槛 居住人员年限由5年降低为2年
东南网-福建日报10月8日讯(记者 徐占升 通讯员 庄凌龙 高桂桢) 近日,晋江进一步降低落户门槛,居住人员落户年限由此前的5年降低为2年。
依据新规,在晋江市城区居住并工作满2年,且是连续居住并办理《居住证》满2年,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即可将户口迁入居住地;在城区以外建制镇居住1年即可;夫妻双方在晋江工作满1年,办理《居住证》,有合法稳定住所,可将户口迁入居住地。
为鼓励院校毕业生到晋江创业、就业,依据新规,院校毕业生可实行“先落户、后就业”的政策,先行落户在临时集体户,落实就业单位后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婚子女、父母可将户口迁入就业所在地,学历也放低至专科。
对中专学历的,只要与晋江市用人单位依法签订2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或实际工作满2年,有合法稳定住所,即可将户口迁入晋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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