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区交通小事故处理方法 警方细化五个步骤
9种常见事故 一方要负全责
市交巡警部门列举了9种最常见的事故,当发生下列交通事故,一方无过错,另一方有下列行为之一将负全部责任:
1.后车未与前车保持必要安全距离的;
2.借道通行、变更车道时,未让所借道路内的车辆优先通行的;
3.跨越道路中心实线或逆向行驶的;
4.在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违反信号灯控制通行的;
5.开关车门时妨碍其他车辆通行的;
6.未察明车后情况、未确认安全倒车的;
7.在禁止掉头或者禁止左转弯标志、标线的地点掉头的;
8.转弯车未让直行车的;
9.进出道路,未让在道路内正常行驶的车辆优先通行的或由单方交通违法行为引发的其他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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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市区整治
二轮摩托车
本报讯 (记者李凯龙 通讯员吴小玉)昨日下午,鲤城、丰泽公安分局联合市行政执法局、市交通综合执法支队、市工商局在中心市区范围内,开展整治二轮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的专项行动。据悉,专项整治行动将持续至下月8日。
联合行动组共在中心市区各主要路口和路段设置30个整治点。此次整治的重点是非中心市区牌照的二轮摩托车进入中心市区行驶,非法载客营运,无证驾驶,闯红灯,超载,无牌、套牌、假牌、达到报废年限的二轮摩托车上路行驶,其他显见性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昨日下午,在市区涂门街与温陵路交叉路口,一个小时内就有16部二轮摩托车被暂扣。对于二轮摩托车的交通违法行为,民警采取先暂扣车辆,随后开单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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