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乡村环境卫生也将考评 检查情况每月通报
本报讯 (记者陈淑华)清洁家园是建设美丽乡村的第一步,各村(社区)是否已行动起来、成效如何?记者昨日从市建设“美丽乡村”领导小组办公室得知,从下月起,我市将采取乡镇(街道)自查、县(市、区)检查与市级随机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市各乡镇(街道)的建制村(社区)进行环境卫生检查。检查情况将每月通报,并在本报、东南早报、泉州广播电视台等主流媒体公布。
检查对象
城区以外的所有建制村
据悉,对各建制村(社区)开展环境卫生检查,意在调动各县(市、区)政府、乡镇(街道)政府、村级组织和广大农民群众参与环境卫生工作的积极性,建立完善环境卫生保洁长效机制,促进农村环境卫生精细化、无缝隙管理,推动村容村貌整体水平不断提升。
检查对象为除鲤城区、丰泽区、洛江区、泉港区所辖街道外,全市所有各乡镇(街道)的建制村(社区)。而鲤城、丰泽、洛江、泉港所辖街道早在去年3月份已纳入全市城市环境卫生常态化考评范围。检查工作由市建设“美丽乡村”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负责实施,市城市卫生管理考评中心具体组织检查,适时邀请泉州市市容市貌观察团、新闻记者等参加。
检查方式
镇级自查 市级随机暗访
在检查方式上,根据近日出台的《泉州市建设“美丽乡村”环境卫生检查考评方案(试行)》,采取乡镇(街道)自查、县(市、区)检查与市级抽查相结合的方式。
11月起,由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每月对辖区内各建制村(社区)进行全面自查,月底将自查情况报送县(市、区)政府;各县(市、区)政府每月组成检查组对所辖乡镇(街道)进行检查,并在每月底将检查情况汇总通报,同时抄送泉州市建设“美丽乡村”领导小组;市检查组则将通过电脑抽签的方式从各乡镇(街道)随机抽取2个建制村(社区)作为检查对象,根据相关检查标准进行暗访。检查标准实行100分制,检查项目除另有规定外,每项扣分至本项目不得分为止。市建设“美丽乡村”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通报检查情况,并在本报等主流媒体进行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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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财政补助保洁经费
每村每人每年30元
本报讯 (记者陈淑华)昨日出台的《泉州市建设“美丽乡村”环境卫生检查考评标准》(以下简称《考评标准》),对美丽乡村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为避免财力有限的乡村出现“无米下锅”现象,《考评标准》要求县级财政补助每村每人每年30元保洁经费。
《考评标准》分设施及保洁人员配备情况、村容村貌、日常环境卫生等三大部分。
设施及保洁人员配备情况方面,要求每个村庄公共场所及主要村干道按要求设置村垃圾集中收集池(垃圾桶),垃圾收集容器设置规范、整洁、完好,每1000人至少配备1名固定清扫保洁人员,必须有车况良好的垃圾专用机动运输车,县级财政补助每村每人每年30元保洁经费落实到位。村容村貌方面,要求村庄村容整洁,无乱堆放、乱张贴、乱涂写;家畜圈养,其污水粪便得到妥善处置。
日常环境卫生管理占乡村环卫考评的一半分数,要求做到如下方面:垃圾集中定点堆放、及时清理;垃圾池周边整洁,无焚烧垃圾现象;道路路面、两侧、房前屋后及公共场所(含公厕、集贸市场)日常无明显垃圾、无卫生死角;村庄周边低洼地和河渠沟塘等水体无垃圾,排水沟、窨井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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