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主管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办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泉州频道> 泉州民生> 拍案说法 > 正文

追求有夫之妇不成 晋江一男子率众抢劫对方家

qz.fjsen.com 2012-10-25 10:17  林天真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海峡都市报闽南版10月25日讯(记者 林天真)贵州男子韩某建追求有夫之妇不成,竟约上3个朋友打算敲诈对方当作精神补偿。最终4人入室抢走500多元现金和一部手机。

案发后,韩某建等3人先后落网并被判刑。昨日,最后一名嫌犯李某桂因犯抢劫罪,被晋江法院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2000元。

韩某建此前在晋江陈埭某滴塑厂打工,与徐某咏是工友。韩某建见徐某咏长得漂亮,丈夫又不在身边,便展开追求,却一直遭到拒绝。

去年7月12日晚上,韩某建与李某桂等3人喝酒时,说起自己之前追求过徐某咏,现在徐某咏老公来了,两人在一起让他感觉不爽。韩某建提出要一起敲诈他们3000元,当作精神补偿,其他3人都同意了。第二天凌晨1时许,4人带着棍子和啤酒瓶来到徐某咏租房,抢走500多元和一部手机。随后,3人先后落网。

今年6月10日,最后一名嫌犯李某桂在晋江池店霞福村落网。

责任编辑:陈小妮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点击排行
关于东南网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本网·律师严正声明 - 友情链接 - 网上订报 - 给我留言 - 投稿邮箱 -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8-2010 fjnet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东南网授权法律顾问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福州分所 许水清 律师 电话:13809520738
本站职业道德监督电话:0591-87079320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电话:010-88650507(白天),010-68022771(夜间)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